6个方面 23项任务 57项成果
根据安排,这次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在省委常委会领导下进行。根据活动要求,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坚持以上率下,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崇尚实干、狠抓落实,既要做好组织者,更要做好带头人,切实成为政治坚定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转变作风的表率、致力发展的表率。
同时继续贯彻群众路线。坚持开门搞活动,把走群众路线贯穿活动始终,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畅通群众表达意见诉求的渠道,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从小事做起,从具体事抓起,以实实在在的活动成效取信于民。《实施意见》指出,各部门要注重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协调推进这次活动的各项工作,把学习讨论贯穿始终、革弊立新贯穿始终、推动改革发展稳定贯穿始终。
为确保学习讨论落实活动扎实有序有效地开展,省委将此次活动的重要任务分工和进度安排分成6个方面、23项任务,形成57项具体成果。按57项具体成果的形成时间划分,46项在活动期间完成,8项在2015年6月底前完成,3项在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A统一思想认识落实“两个责任”
1 组织集中学习
牵头单位:
省委组织部、省委党校
主要参加单位:
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直工委、省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国防科技工业党委、省非公经济组织工委
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
(1)对省管主要领导干部进行集中培训。2014年12月上旬完成。
(2)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集中学习培训由各级党委(党组)根据活动进度组织实施。活动期间完成。
2 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牵头单位:
省委办公厅、省纪委(省监察厅)
主要参加单位:
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委政法委、省直工委、省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省国防科技工业党委、省非公经济组织工委
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
(1)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试行)》。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2)制定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3)各级党委(党组)提出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举措,列出责任清单,并签字背书。2015年1月底前完成。
3 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牵头单位:
省纪委(省监察厅)
主要参加单位:
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山西日报社、山西广播电视台
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
集中开展案例警示教育,让广大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防微杜渐、廉洁自律。活动期间完成。
4 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牵头单位:
省委宣传部
主要参加单位:
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文化厅、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文物局、省委党校、省社科院、省地方志办公室、山西日报社、山西广播电视台、省文联、省作协
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
制定出台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并启动实施。活动期间完成。
B深刻反思剖析提出整改举措
5 深入开展讨论深刻反思剖析
牵头单位:
省委组织部
主要参加单位:
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宣传部、省委政研室
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
各级党委(党组)在深入反思的基础上,形成专题反思剖析报告并报上级党组织。2015年1月底前完成。
6 制定出台指导全省工作的有关文件
牵头单位:
省委办公厅
主要参加单位:
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省委政研室
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
(1)按照“六权治本”思路,就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提出标本兼治的顶层设计,形成专题研究报告。2015年1月底前完成。
(2)省委制定出台关于净化政治生态,努力开创弊革风清、富民强省新局面的《决定》,各市各部门根据省委部署制定贯彻落实意见。2015年1月底前完成。
C保持高压反腐集中进行整治
7 加大查办腐败案件工作力度
牵头单位:
省纪委(省监察厅)
主要参加单位:
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委巡视办、省公安厅、省审计厅
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
(1)集中查办一批腐败案件。活动期间完成。
(2)健全重大案件剖析制度。活动期间完成。
8 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
牵头单位:
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组织部
主要参加单位: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
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
(1)各级党委(党组)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反“四风”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2014年12月底前完成。
(2)省委对整改落实工作以及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情况组织专项检查。2015年6月底前完成。
(3)强化正风肃纪,保持反“四风”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一批顶风违纪的人和事。活动期间完成。
9 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
牵头单位:
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
主要参加单位:
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
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
开展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掉一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依法严肃查处黑恶势力“保护伞”。活动期间完成。
10 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
牵头单位: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政法委
主要参加单位:
省纪委(省监察厅)、省编办、省政府各相关部门
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
(1)集中整治一批煤焦、土地、交通、房地产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活动期间完成。
(2)集中整治一批司法、教育、医疗、社保、涉农等社会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活动期间完成。
(3)集中整治一批资源配置、工程招标、政府采购、资金分配等关键环节突出问题。活动期间完成。
(4)集中整治一批行政审批违规问题和滥用审批权问题。活动期间完成。
D坚持从严治吏大力刷新吏治
11 严格党的政治纪律
牵头单位:
省委组织部
主要参加单位:
省纪委、省委办公厅、省委巡视办
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
制定出台关于严格党的政治纪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意见。2015年6月底前完成。
12 严肃整治“为官不廉、为官不为”问题
牵头单位:
省委组织部
主要参加单位:
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政法委、省委巡视办、省审计厅、省信访局、省考核办
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
甄别一批不廉洁的干部、退出一批不作为的干部、掌握一批好干部。活动期间完成。
13 遏制干部“带病提拔”
牵头单位:
省委组织部
主要参加单位:
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巡视办、省审计厅、省信访局
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
(1)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活动期间完成。
(2)落实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活动期间完成。
(3)开展新提任干部家庭财产申报制度试点工作。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4)研究制定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具体办法。2015年6月底前完成。
(5)研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价的具体办法。2015年6月底前完成。
14 加大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力度
牵头单位:
省委组织部
主要参加单位:
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巡视办、省审计厅、省信访局、省考核办
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
(1)建立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情况定期分析机制。活动期间完成。
(2)制定出台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的意见。活动期间完成。
15 大力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牵头单位:
省委组织部
主要参加单位:
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委巡视办
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
(1)严肃查办一批近年来发生的违规用人案件。活动期间完成。
(2)制定出台《关于全面贯彻好干部标准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从严管理干部的决定》。活动期间完成。
(3)制定出台《关于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实施办法》。活动期间完成。
(4)制定出台《党委(党组)在干部工作中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办法》。2015年6月底前完成。
(5)制定出台《干部人事酝酿小组议事规则》。活动期间完成。
E实施“六权治本”规范权力运行
16 依法确定权力
牵头单位:
省人大、省编办、省政府法制办
主要参加单位: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政府各相关部门
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
(1)依法依规对党务政务、各级各部门职责权限进行清理规范。活动期间完成。
(2)编制省级政府部门的权力清单。2015年6月底前完成。
(3)编制省级政府部门的责任清单。2015年9月底前完成。
17 科学配置权力
牵头单位:
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主要参加单位:
省直各相关部门
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
(1)建立完善对“一把手”、部门、重点岗位的权力制衡机制。2015年6月底前完成。
(2)精减、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活动期间完成。
18 制度约束权力
牵头单位:
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政法委
主要参加单位:
省纪委(省监察厅)、省法院、省检察院、省政府各相关部门
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
(1)建立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决策机制。活动期间完成。
(2)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工作责任制度和工作规程,推进综合执法。活动期间完成。
(3)制定出台司法体制改革方案,并启动试点。活动期间完成。
19 阳光行使权力
牵头单位:
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
主要参加单位:
省直各相关部门
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
(1)完善党务、政务、村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活动期间完成。
(2)制定综合性政务平台建设方案,并启动建设。活动期间完成。
(3)制定省级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方案。2015年6月底前完成。
20 合力监督权力
牵头单位:
省纪委(省监察厅)、省人大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委宣传部
主要参加单位: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组织部、省委统战部、省委巡视办、省审计厅
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
(1)加强对“一把手”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制度。活动期间完成。
(2)建立健全针对监督部门和监督岗位的监督制度。活动期间完成。
(3)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对“一府两院”监督的办法》。活动期间完成。
(4)制定出台《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见》。活动期间完成。
21 严惩滥用权力
牵头单位:
省纪委(省监察厅)
主要参加单位:
省直各相关部门
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
(1)探索建立权力运行痕迹管理制度。活动期间完成。
(2)建立快速启动处理发现问题机制。活动期间完成。
(3)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及时谈话提醒、函询、诫勉、教育制度。活动期间完成。
F全面深化改革推动科学发展
22 按照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积极推进改革、落实“六大发展”、抓好经济建设、切实改善民生
牵头单位: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要参加单位:
省直各相关部门
23 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牵头单位:
省委政法委、省政府办公厅
主要参加单位:
省信访局、省民政厅、省公安厅、省安全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煤炭厅、省司法厅、省住建厅、省国资委、省安监局、省食药监局、省政府金融办
成果形式和时间进度:
(1)建立社会稳定情报信息共建共享机制。2015年1月底前完成。
(2)建立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全省所有县(市、区)、乡镇(街道)完成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任务。2015年12月底前完成。
(3)排查并妥善处置一批社会治安、暴力恐怖、网络安全等方面的隐患。活动期间完成。
(4)建立省级联合接访、驻京接返、省委、省政府门前上访问题处置等信访工作机制。2015年1月底前完成。
(5)排查并妥善处置一批信访工作、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灾害等方面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活动期间完成。
(记者 李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