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30.07.2014  07:39

今年以来,中央相继推出多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要求党政机关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实事求是安排公务支出,在履行公务中不允许超范围、超标准开支。为落实中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吕梁公路分局出台四项“新规”加强财务管理。

该分局出台了《吕梁分局公务卡管理办法》,要求差旅住宿费、车辆燃修费为公务卡强制执行费用。《办法》第18条严格遵循省财政厅“预付款结算方式不符合财政制度规定财政资金在实际支付发生之前不能流出国库”的根本要求,强调“禁止公务卡以预付款形式结算,结算实行一次一清”。

该分局出台了《吕梁分局差旅费管理办法补充规定》。《办法》规定:工作人员出差当天往返没有住宿的,凭《当天出差审批单》报销差旅费;出差使用公车的,不予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分局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的,《当天出差审批单》由科室负责人审批;科室负责人出差的,由分管领导审批;分管领导出差的,由主要领导审批。

此外,分局还出台了《吕梁分局会议费管理办法》和《吕梁分局培训费管理办法》。

上述四项规定将于2014年8月1日起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