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取消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减轻企业个人负担16.2亿元
本报4月4日讯(记者 许晶晶)记者今日从省财政厅获悉,从4月1日起,我省取消、停征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取消2项政府性基金,调整残疾人保证金征收政策。据测算,上述政策在我省落实后,可减轻企业和公民个人负担16.2亿元。
在此基础上,我省又取消了涉及公民个人的珠算技术等级鉴定费;调整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门票收费管理模式,今后不再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实行政府定价,收入纳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管理;降低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监督检验和其他检验项目收费标准降低20%,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减低40%。根据测算,可减轻企业和公民个人负担约4000万元。
据了解,为保证这次政策的落实,省财政厅、省发改委转发了财政部、国家发改委的相关文件,要求各市严格落实本次收费(基金)清理规范政策,相关执收单位和代征单位要严格执行调整后的收费、基金政策。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取消、停征或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按照《预算法》《价格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予以处理。社会各界和公民个人,可登录省财政厅门户网站查询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链接
取消或停征的41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取消的涉企项目:非刑事案件财物价格鉴定费,口岸以外边防检查监护费,机动车抵押登记费,核安全技术审评费,环境监测服务费,白蚁防治费,房屋交易手续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设备监理单位资格评审费,测绘仪器检测收费,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清真食品认证费。
停征的涉企项目:地质成果资料费,城市放射性废物送贮费,登记费,船舶登记费,船舶及船用产品设施检验费,卫生监测费,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费,河道采砂管理费,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农药、兽药注册登记费,检验检测费,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费,计量收费,GMP、GSP认证费,检验费,麻醉、精神药品进出口许可证费,药品保护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费,民用航空器国籍、权利登记费,植物新品种保护权收费,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
停征或取消的涉公民个人项目:取消预防性体检费、兴奋剂检验费、机要交通文件(物件)传递费、培训费,停征登记费、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