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平法院“1+N”高效调解矛盾纠纷

02.02.2016  13:01

作者:李建富 詹珠芳

 

近日,福建漳平的陈某在刘某的油料经营部上班时,卸油过程中右手不慎被油桶压伤,双方对医疗费、误工费等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陈某将刘某告上福建省漳平县人民法院。当法官得知陈某急需这笔钱治伤,且案情也较清晰,便根据该院的委托调解机制,将案件分流到漳平调解中心处理。在该中心调解员陈永全的调解下,不到一个小时,刘某就与陈某达成赔偿各项费用共计1.3万元的协议。

去年以来,为了满足群众快速化解纠纷的司法需求,漳平法院创新推出“1+N”矛盾纠纷化解模式。该院根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涉林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纠纷类型,分类各指定一名法官负责,与漳平调解中心、交警大队、林业局等形成调解网络平台,通过资源整合、部门融合、力量聚合,强化诉前和委托调解,实现诉讼与非诉讼的良好衔接,推进辖区类型化调解全覆盖。

一年来,漳平法院分类委托调解和诉前调解案件580余件,当事人履行协议率达95.7%,每起纠纷平均20天内就得到化解,走出了一条便捷、高效、低成本解决群众矛盾纠纷的新路子。

 

来源:中国法院网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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