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陆交通运输实行“13710”工作法

23.12.2016  00:02

为创优交通运输系统政务环境,完善抓落实工作机制,提高行政效能,确保省、市、县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保证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本县工作实际,平陆县交通运输局在全系统实行“13710”工作办法。

13710”工作办法的总体要求是:“1”即对上级部门、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督办事项,当天要研究安排,限时办理,做到“事不过夜”;“3”即对上级部门、局党组、局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承办部门3天内反馈办理情况;“7”即对有明确时间节点规定的一般性问题,原则上7天内落实解决;第二个“1”即重大问题包括一些复杂问题要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拿出解决的时间节点和方案;“0”即所有事项都要跟踪到底、销号清零,件件有结果。

该办法的实行,将极大的明确工作责任、促进工作落实、提高工作效率、改善工作作风,对密切党群关系、改变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意义重大。

(翟战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