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教外函〔2014〕55号
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5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的执行工作,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留金发[2014]3070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并将推荐公函及申请人书面材料(双面复印)于2015年4月6日12时前报送我厅。材料以单位集中报送,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张云鹏 李万峰
电 话:0351-3046623
传 真: 0351-3046623
地 址:太原市长风街30号山西省教育厅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邮 编:030006
附件: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
山西省教育厅
2014年12月16日
附件列表: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2015年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实施工作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