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黑臭水体治理将接受国家督查组专项检查

25.05.2018  09:00

  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组成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组,5月28日至6月11日将进驻太原,开展专项督查。

  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2017年,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达到90%以上,各省、自治区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消除比例平均达到60%以上。为了确保各项整治取得实效,按照相关计划,今年5月至6月,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督查组将分批对全国36个重点城市和部分地级城市开展现场督查;现场督查工作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形成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情况统计表和问题清单,实行“拉条挂账,逐个销号”式管理;9月至10月,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巡查,提出约谈建议;10月至12月,对问题严重的城市人民政府进行约谈,对约谈后整改不力的城市,开展环境保护专项督查。我市属于36个重点城市之一。

  之前国家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工作组分10个组历时15天,对广东、广西、海南、上海、江苏、安徽、湖南、湖北等8个省20个城市,开展首批督查工作。专项行动以群众的满意度为首要标准,以黑臭水体整治工作为着力点,督查是专项行动的第一步,后续还将开展问题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查。

  专项行动将按照“严格督查、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带动全局,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群众满意、成效可靠”四项原则开展。做好此次督查,生态环境部与住房城乡建设部组建联合督查队伍,通过自查填报系统详细掌握地方黑臭水体治理情况,开发水质监测、公众调查和现场检查三个APP平台,实现全国督查数据实时共享问题点准确定位,组织开展现场督查模拟、远程视频和微信培训等形式多样培训会,组建专业宣传队伍,做好督查期间地方黑臭水体治理典型报道,同时曝光弄虚作假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