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城县“十个严禁”确保廉洁过“两节”

08.01.2016  17:18

元旦前夕,黎城县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党员干部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做到“十个严禁”,确保廉洁祥和过“两节”。

                通知要求,元旦、春节期间,全县党员干部严禁用公款组织相互走访、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发放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烟酒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以及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消费卡等;严禁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机违规组织参与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公务用车;严禁违反生活纪律相关规定,搞明显超过正常水平的高档消费、高档娱乐,追求低级趣味;严禁组织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该县纪委监察局将进一步畅通监督渠道,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追责问责,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立查立处,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