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评论】马路市场留下的“疑难杂症”,如何治理?
文/赵俊
“马路市场”顾名思义就是占用道路摆摊设点,经营场所主要是公共道路、交通要道路口等,一般经营各种瓜果蔬菜、熟食制品等农副产品,形成一定规模的商品交易市场,其性质属于违法经营。马路市场很大一部分“主力军”都是当地村民及外来务工人员,长期以来,与管理者展开“游击战”,使“马路市场”现象成为公路路域环境的“毒瘤”。
近日,一组刊发在黄河新闻网临汾频道上关于《早市散去后垃圾遍地》的照片,引起了笔者的注意:平整宽阔的马路上,到处躺满了垃圾,而这些垃圾大多是早市、夜市等散去后遗留下来的,笔者不禁想问:这样的疑难杂症,真的难以根治吗?关键是,如何整治?
《公路法》规定公路路政部门对影响公路安全畅通的活动进行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保障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的义务,城市市容管理则负有对道路“治脏、治乱、治差”的职权范围。但在具体操作中,三部们之间的合作是少之又少,相反,则是单独突击性管理现象比较严重,无法展开长效的管理。
马路市场的长期经营者,大都是当地的村民,所以笔者建议,治理马路市场,不仅需要三部门联合管理还要从商贩思想抓起。商贩是马路市场的主角,往往他们也是市场垃圾最大的制造者。
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电台、广播等新闻媒体及宣传图片、公开信等方式,经常性地向广大市民宣传占道经营的危害性,提高全民爱路护路、文明交通意识,共同自觉保护好、维护好公路。
其次,地方政府要因地制宜,创造条件安排经营户心甘情愿地到合适的场所经营。工商、税务、卫生防疫等部门要做好服务工作,及时为经营户办理相关证照,使其规范经营、合法经营、安心经营。
最后,要求全民都应该树立环保理念,向遍地的城市垃圾说再见。归根结底,一个城市的形象、环境卫生、居民环境还是要靠这座城市的老百姓来维护与建设,如果全民都养成良好的习惯,有一个正确的环保理念,有一颗公德心,那垃圾遍地的景象绝对会成为历史。因为人人讲卫生、人人爱护城市环境,那人人都必将成为受益者。
在此,笔者呼吁:爱护城市环境卫生,从自身做起,养成良好行为习惯,让垃圾铺满马路的情景远离我们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