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高院举办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

29.12.2014  19:54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记者 李川 张晓敏

为期两天的“天津法院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培训班”今天(27日)结束。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高憬宏为全市三级法院的300余名领导干部讲授第一堂课,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云腾应邀就四中全会提出的一些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进行授课。

高憬宏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学在前头、走在前面、当好表率,确保四中全会精神在天津法院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要始终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法院各项工作,更好地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依法治市贡献智慧和力量;要准确把握中央和市委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部署,积极稳妥深化司法改革;要坚持不懈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提升各级领导干部政治思想水平、法治理论水平和司法能力,全面加强执法办案、司法改革、队伍建设、反腐倡廉等各项工作,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创特色出亮点上水平。

 

胡云腾以《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为题,从六个方面对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了深度解读和生动辅导。他表示,《决定》高度重视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涉及内容之多、要求之高、要求之严前所未有。《决定》高度重视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采取一系列重大举措。《决定》高度重视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并将其作为改革重点,提出十五项改革举措,其中十项与法院密切相关。《决定》高度重视“严格司法”,首次将“严格司法”作为一项独立内容提出,并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作为其核心内容。《决定》高度重视司法民主和人权司法保障,对司法监督提出了新的要求。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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