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13条高速公路10月1日起开始施行差异化收费
近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在山西省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政策。该政策包含山西省内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和六项具体优惠举措,该政策将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优惠范围及方式
一、持我省ETC卡交费的货车在通行同源、广源、临离、苛临、神河、阳左、王繁、繁大、运宝、五盂、吉河、原神、京大等1 3条路段高速公路时,车辆通行费优惠5 0%
二、25吨以上货车在通行以下1 3条高速公路路段时,车辆通行费实行“递远递减”按里程阶梯收费方式,即行驶里程累计超过50公里的,50-100公里(含100公里)的里程部分,优惠20%,100-150公里(含150公里)的部分,优惠30%,150公里以上的部分,优惠40%。
13条路段为:
G55二广高速得胜口至阳曲段,途经得大、大同绕城、大新、新原、原太5个路段;G5京昆高速祁县至侯马段和S 75侯平高速、S87运风高速,途经祁临、临侯、侯运、运风、运三5个路段;S80陵侯高速高平至侯马段,途径高沁、阳翼、翼侯3个路段。
三、对持有我省ETC卡交费的货车,在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除天大、霍永东、霍永西、闻合、河运路段外)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同时,再优惠5%,最大优惠幅度不超过50%。
四、国际标准集装箱车辆和车型分类为2类及以上的厢式货车在全省政府还贷高速公路(除天大、霍永东、霍永西、闻合、河运路段外)享受上述各项优惠政策的同时,再优惠1 0%,最大优惠幅度不超过50%。
五、在天大、霍永东、霍永西、闻合、河运等5条路段试行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政策,20时至8时(以驶离各收费站时间点为准)给予货车70%的通行费优惠,8时至20时给予货车50%的优惠。
对通行我省高速公路、在固定收费站点上下的客运班车,通过办理ETC卡的形式,享受按照通行次数或通行公里数分档的按月包缴优惠政策:
1、每月通行次数在30次(含)以上至45次(含)的,给予通行费30%的优惠。
2、每月通行45次以上的,给予通行费50%的优惠。
3、每月行驶里程超过4000公里但不足6000公里的,给予通行费30%的优惠。
4、每月行驶里程超过6000公里(含)的,给予50%的优惠。
上述6项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优惠期暂定1年,自2 0 1 7年1 0月1日起执行,2 0 1 8年9月3 0日截止。之后视执行情况决定是否延期或进行调整。
高速公路企业
鼓励经营困难的、相邻普通公路货车交通量大且经常发生拥堵的经营性高速公路企业,按自愿的原则,经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同意后,参照政府还贷高速公路货车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实行货车通行费降标优惠。
客运车辆
客运车辆行驶高速公路仍继续执行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绿色通道和其他减免费车辆仍按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制度和落实
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负责制定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优惠政策的配套管理制度。同时,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优惠政策执行到位,不发生违规违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