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级人民法院五大新作为建设法治山西
1月30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左世忠代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工作报告。
2014年,全省法院受案260560件,审执结240640件,诉讼标的总额400.4亿元,比上年分别增长7.79%、4.47%和36.91%;省高院审执结各类重大案件3100件。
对于刑事审判工作,全省法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并重。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一审案件23472件,审结21666件,判处罪犯25995人。依法审结涉黑涉毒、涉枪涉爆、寻衅滋事等黑恶势力犯罪案件1652件2692人,惩治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职务犯罪1147件1662人,其中,受理贪腐案件数同比上升7.14%,27名厅、处级罪犯受到法律严惩,还有49名仍在审理环节,“老虎”“苍蝇”一起打,为净化政治生态、开展反腐败斗争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民商事关系到百姓的合法权益。2014年,全省法院共受理此类一审案件150872件,审结140688件,其中涉及婚姻家庭、相邻关系、财产争议、医疗工伤、交通损害赔偿、融资借贷、担保租赁、物资流转、不正当竞争等类型案件,加大对妇女、儿童等弱智群体的保护力度,倡导新风良俗,促进家庭和社会和睦友爱;依法制裁不讲诚信、恶意欺诈、扰乱市场、损害公共利益等行为,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诚信经营、公平竞争。
共审结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案件46件,积极促进资产重新配置,努力避免破产带来的经济社会震荡。加大金融债权资产司法保护力度,稳妥审结涉及金融改革、民间借贷、中小微企业资金链断裂等案件24780件,着力优化金融法治环境,防范金融风险。
在平安山西建设中,省高院审结盗窃抢劫、危害食品药品安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拐卖妇女儿童等危害民生类犯罪案件4979件7677人,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落实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将5025名“老赖”纳入“黑名单”公开曝光,予以禁止乘坐飞机等高消费、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等信用惩戒。
2015年,全省法院将坚持以法治为引领,重点提出在法治山西建设上、服务大局上、司法改革上、司法廉洁与队伍建设上、主动接受监督上等五个方面有新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继续保持打黑惩腐高压态势,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重大责任。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增强经济发展活力,营造公平公正、开放有序、改革无忧的法制环境。落实便民诉讼措施,在服务群众上想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对群众深恶痛绝的事零容忍,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切实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今年,司法体制改革将在我省长治市等1市6县试点推开。按照“六权治本”的思路,建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机制,落实办案责任制,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铲除滋生司法腐败的土壤和条件,确保审判权力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确保宪法法律的正确实施。
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最高法院“五个严禁”“十个不准”和省高院“15条禁令”等纪律约束、规章制度,旗帜鲜明反腐倡廉,坚决割除腐败毒瘤,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完善干警合法权益保护机制,激励人才向基层流动、向艰苦地区流动、向审判一线流动,提高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记者 潘春娟 张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