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高校毕业生、高技术人才补贴9月15日开始申报

08.09.2021  07:42

  从9月15日至10月20日,我市2021年高校毕业生、高技能人才来并工作补助(贴)和本土人才能力素质提升补助可以申报了。

   申请对象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不含境内)、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9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都可以申请生活补助。

  租房补贴申请对象包括:除生活补助发放对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9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含留学回国人员),技师、高级技师。

  至于学费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教育部公布的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9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及本科生可以申请。

  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申请对象为:取得上一级学历学位如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在职人员,或取得上一级职业资格证书如技师、高级技师,并满一年的在职、在聘人员。

  不过,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特别提醒,生活补助与租房补贴只可申请一项,不得同时申请;公费师范生和免费医学生不能申请学费补贴。还有就是,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和“双一流”建设学科,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的通知》中公布名单为准,世界排名前200名大学以ARWU、THE、QS、US News四个机构排名为准。

   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是2018年1月1日后首次在并参加工作,并入职以下单位、岗位(高校毕业生需在毕业3年内入职):太原市各类企业(含中央、省属驻并企业)、社会组织和市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并高等院校(含省委党校,下同)、科研院所、公立医院三类事业单位教学、科研、临床一线岗位(不含参公单位);驻并省属民办高校教学、科研一线岗位。

  申请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的劳动合同,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放宽到1年以上,并在用人单位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另外,申请对象还必须具有本市户籍,技师、高级技师需2018年1月1日以后落户。

  能力素质提升补助申请对象需要具备: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018年1月1日后取得学历学位或职业资格证书(满一年);能力素质提升期间与太原市各类企业(含中央、省属驻并企业)、社会组织和市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本市户籍。

   补助标准

  在生活补助方面,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月5000元,可获省级相应财政补助的,按照补齐原则,每月补助标准为3333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9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3000元;全日制本科生每月1500元;补贴时间为5年。

  租房补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含2019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1200元;全日制本科生每月1000元。技师、高级技师每月1000元;补贴时间为2年。

  学费补贴: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2019年以后毕业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本科生来并工作当年补贴18000元,工作满3年补贴12000元。

  能力素质提升补助: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每年给予2万元补助;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每年给予3万元补助;取得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每年给予1.5万元补助;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每年给予2万元补助。补助按年度申报,发放时间均为2年。

   办理流程

  具体申报时间从9月15日至10月20日。申请对象向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对材料真实性核实并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后,由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县(市、区)、开发区(园区)政务大厅人才服务窗口申报,其中中央、省属驻并事业单位,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向市政务服务中心人才服务窗口申报。

  各受理地人社局或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应告知申请对象所在单位。11月底,各审核部门在本地政府官网对其审定名单进行公示,其中市人社局在其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误后,由市人社局和各县(市、区)、开发区(园区)将人才补助(贴)发放至申请对象人才联名卡。如果申请对象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人社局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