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餐饮企业问题真不少 市消协展开消费维权约谈

02.04.2016  05:08

    “各餐饮企业要按照规定期限认真自查、整改,整改不彻底的,将单独约谈。”就“3·15”期间市消协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和消协维权志愿者在我市20家餐饮企业消费体察中发现的诸多问题,市消协3月31日下午约谈了这些餐饮企业的负责人。

     ◆20家餐饮企业接受消费体察

    市消协组织的此次餐饮消费体察活动,共分十组,体察对象分别是三晋饭庄(山西焦煤集团南侧)、巴贝拉(北美)、包子大王(文源巷)、芙蓉酒楼(西矿街)、瑞江青年餐厅(南内环店)、德得轩(王府井店)、老太原菜馆(府西店)、火宴山火锅(贵都店)、一尊皇牛(府西店)、最爱妈妈菜(水西门店)、江南天香园(体育馆旁)、顺溜(南内环东盛伟大厦附近)、如一坊(北大街店)、上党烩面(华徳中心广场店)、鸿宾楼烤鸭、好伦哥(山大店)、滨河味道(大南门店)、京都饺子(京都9部,老干部活动中心院内)、金阙主题酒店(旱西关店)和百姓渔村(北大街店)。体察内容包括价格收费、公平交易、安全保障、争议解决、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以及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与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的问题。

     ◆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这20家餐饮企业不同程度存在问题:收费方面,有的餐厅大厅就餐需要交纳已经收了14年的10%的服务费(与包间收取的费用相同),有的依旧收取茶位费,有的餐巾收费不提前告知,鲜榨果汁收费计价没有标注,有的海鲜不预先拿给消费者看。环境方面,部分餐厅环境不够整洁,污渍不能及时处理,且噪音很大。

    食品卫生方面,多数苫盖设施不完善,没能按照标准执行,某饭店工作人员站在梯子上清理过厅顶部的卫生,能看见尘土落在下面盛放食物的笼屉、锅盆上面;食物本身不够新鲜,某自助餐厅的莲菜发红,豆苗干枯;特别是绿色的菠菜面在涮锅煮熟后变成白色,番茄汤煮出的菜花变成了粉红色、香菇变成红色,怀疑番茄锅里加了色素;工作人员卫生不达标。

    服务方面,多数餐饮企业不主动提供发票,消费者索要才开具,有的以送小礼物或没发票了等拖延开具,还有的开具2015年的旧版发票。

    宣传优惠等方面有误导,对取消或有额外规定的没有明示。如某餐饮企业进门处的宣传牌上明示“关注二维码成为粉丝会员,就餐即可获赠精美小礼品,赠送价值50元代金券一张”,但服务员告知此活动已取消;菜单上明示“本店消费满100元返50元代金券”“每周推出一款特色菜,只要9.9元”,服务员说上述活动也已取消;菜单上部分菜品标示有原价和会员价两种价格,此前,关注公众号可以享受会员价,服务员告知现在已不能享受会员价了,但顾客并未在微信公众号上看到相关提示信息。

    服务意识不够强、服务细节不到位,有的自助餐馆的就餐位置距离取菜区太远,而距离取菜区较近的就餐地方却不开放;涮锅让顾客自取,服务员事先并未告知;有的饭店服务员看到顾客进来不闻不问,置之不理;中间加菜时,男服务员应声走掉,有去无回,只得叫来另一位女服务员点菜,而且上菜很慢;需要通过导引图提示找到餐厅位置的饭店,不是没有设置导引图,就是在电梯间、扶梯处、楼层分布图等处所示的楼层都不一样。

     ◆明确自查整改期限

    2015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约谈经营者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消费维权约谈,是指消协组织针对商品质量或服务质量等领域存在的影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与经营者进行直接沟通交流、通报情况、听取意见、研究办法,指导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自律制度,督促经营者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落实长效管理机制的行为。据此,市消协约谈了省城20家餐饮企业负责人。

    约谈会上,市消协相关负责人对餐饮企业郑重提议,组织员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身素质和为消费者服务的意识;注意食品本身及餐具的洁净与安全,包括储存、制作、上桌、清洗,注意就餐环境卫生,及时清洁有污渍的桌面和地面;主动提供发票,履行好经营者的基本义务;完善服务细节,强化保障消费者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意识;收费要公开透明,坚决取消国家规定不许收费的项目,菜单外的收费要提前告知消费者;不做虚假宣传,优惠活动取消要及时撤回广告,相关限制条件应在醒目位置提示,以免引起误解。市消协相关负责人强调,4月20日前,各企业要在认真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写出书面报告。整改不彻底的要单独约谈。市消协将再次组织“回头看”活动,对问题集中的企业再次进行消费体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