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第19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本期公布82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饮料、乳制品、方便食品、植物蛋白饮料、调味面制品和其他餐饮食品6大类。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合格样品80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
不合格样品2批次,分别为:
调味面制品不合格2批次,万荣县城镇好又多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省焦作市喜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喜洽)酷辣素培根,生产日期2018年4月1日,山梨酸(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3g/kg,脱氢乙酸(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3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阳高县大润发万家超市销售的标称河南省驻马店市平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卫龙)大面筋(香辣味调味面制品),生产日期2018年2月26日,山梨酸(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3g/kg,脱氢乙酸(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2g/kg,标准规定为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山西省食品药品检验所。
合格样品80批次,具体为:
1、植物蛋白饮料2批次,检验项目为油酸/总脂肪酸、亚油酸/总脂肪酸、亚麻酸/总脂肪酸、(花生酸+山嵛酸)/总脂肪酸、花生酸/总脂肪酸、山嵛酸/总脂肪酸、棕榈烯酸/总脂肪酸等8项指标。
2、方便面20批次,检验项目为甲醛次硫酸氢钠1项指标。
3、调味面制品7批次,检验项目为甲醛次硫酸氢钠、富马酸二甲酯、苏丹红Ⅰ-Ⅳ,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等10项指标。
4、饮料40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33项指标。
5、乳制品11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真菌毒素、三聚氰胺、兽药残留等18项指标。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31投诉举报。
备注:
1.山梨酸
山梨酸是一种酸性防腐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调味面制品中不得使用。山梨酸是一种相对无毒的食品添加剂,在生物体内可被代谢成二氧化碳和水,但也有关于山梨酸引起皮肤刺激性、过敏性反应的报告。山梨酸项目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2. 脱氢乙酸
脱氢乙酸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防腐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调味面制品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