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第24期)

01.08.2016  22:34

  本期公布99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粮食加工品、酒类、肉制品、糕点、调味品、饮料、蔬菜制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方便食品、豆制品、罐头、淀粉及淀粉制品、饼干、薯类及膨化食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食糖、蜂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1大类。其中:
  不合格样品7批次,分别是:
  1、 肉制品1批次,标称晋城市竞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蒜蓉烤肠中亚硝酸盐超标。
  2、方便食品1批次,为晋中市榆次区福喜双合成食品店销售的标称为山西双合成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咸羊油茶中大肠菌群超标。
  3、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1批次,标称晋城市恒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蚕豆(分装)中酸价(以脂肪计)(KOH)超标。
  4、饮用纯净水4批次,分别为标称临汾市尧都区田师傅纯净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纯净水、标称临汾市尧都区九峰山泉饮用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水、太谷县续仙卷烟商店销售的标称为太谷神泉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神泉包装饮用水(其他饮用水)中检出铜绿假单胞菌,标称晋中市健源纯净水厂生产的饮用纯净水中溴酸盐超标。
  合格样品92批次,具体为:
  1、粮食加工品16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农药残留、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等25项指标。
  2、酒类9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等13项指标。
  3、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等11项指标。
  4、肉制品4批次,检验项目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兽药残留、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24项指标。
  5、糕点8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等25项指标。
  6、调味品16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真菌毒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和微生物指标等20项指标。
  7、饮料6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等14项指标。
  8、速冻食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兽药残留和食品添加剂等15项指标。
  9、蔬菜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等5项指标。
  10、糖果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三聚氰胺等16项指标。
  11、罐头2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兽药残留、微生物指标等15项指标。
  12、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农药残留、食品添加剂、污染物指标等9项指标。
  13、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3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等16项指标。
  14、豆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理化指标、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8项指标。
  15、食糖2批次,检验项目为污染物限量、理化指标等9项指标。
  16、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检验项目为食品添加剂、污染物限量等5项指标。
  17、饼干1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微生物指标、食品添加剂等23项。
  18、薯类及膨化食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非食用物质和滥用的食品添加剂等22项。
  19、水果制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污染物限量、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真菌毒素等20项。
  20、蜂产品2批次,检验项目为理化指标、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指标等13项。
  针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督促企业查找原因,消除隐患。消费者如果在市场上发现被通报的不合格食品,可拔打12331投诉举报。
备注:
  1、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常见的细菌之一,常存在于潮湿的环境,如土壤、水、空气中,该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在机体抵抗力降低等特定条件下可致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一是原料水体受到感染;二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杀菌不彻底;三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2、酸值(KOH)
  酸值(KOH)主要反映食品中的油脂酸败的程度。造成酸值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一是原料采购上把关不严,如食用植物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的原料水分过高,会加速油脂的酸败;二是生产工艺不达标,如植物油精炼不到位或未精炼;三是产品储藏条件不当,特别是在夏季,受气候环境影响因素更大,易导致食品中脂肪的氧化酸败。油脂酸败产生的醛酮类化合物长期摄入会对健康有一定影响,但一般情况下,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可以明显辨别出其有哈喇等异味,需避免食用。
  3、溴酸盐
  溴酸盐在国际上被定为潜在致癌物,是饮用水行业厂家使用臭氧进行杀菌时,不可避免的一种毒副产物。长期饮用溴酸盐超标的饮用水,将增加癌症的患病率。造成饮用水中溴酸盐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一是生产工艺不达标,消毒时过量使用臭氧;二是出厂把关不严。
  4、亚硝酸盐
  亚硝酸盐是护色剂和防腐剂,超量使用的原因可能是业为了色泽鲜亮、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原料品质缺陷和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
  5、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国内外通用的食品污染常用指示菌之一。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超标的原因可能由于产品的加工原料、包材受污染,或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或者灭菌不彻底等原因导致。
           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