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传达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06.11.2014  17:36

      11月5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召开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传达党的十八届四全会精神,研究提出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具体举措。
      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分别畅谈了学习体会。大家一致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处于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时期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纲领性文件,是推进依法行政的行动指南,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始终严格遵循。
      经过认真讨论研究,党组提出以下措施贯彻落实全会精神。
      一是按照省委的要求,把学习和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食品药品监管系统重大政治任务。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各支部组织学,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全面深刻领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二是全面推进全系统的法治建设和依法行政。把治国强国的要求贯彻到食品药品监管实践中,按照法治政府“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无禁止皆可为”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定,依法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三是在全系统广泛深入开展法制教育。把法律法规学习纳入各级干部培训中,使依法行政的思想深入人心,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的观念,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牢固的观念和浓厚的氛围。四是全面清理现行的制度、规范性文件和行政执法程序。结合当前改革发展和行政职能转变,对不符合依法行政和职能转变要求的,该修改的修改,该取消的取消,彻底清除那些与依法行政相抵触的制度、规范和程序。五是进一步简政放权。加快对食品药品生产许可等现有行政审批项目的梳理,对那些能下放的,坚决放下去,对那些能取消的,坚决取消,对那些能不批的,一律改为改成服务项目。六是建立行政机关重大事项法律审查机制。完善内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具有法律资格的同志兼任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以及具体事务上从法律角度把关,确保决策的合法性、科学性和民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