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就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举行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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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士们、先生们,上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最近国务院新闻办邀请一系列部长出席我们的发布会。今天非常高兴邀请到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毕井泉先生,请他向大家介绍我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并回答大家的提问。
下面,就请毕井泉先生作介绍。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很高兴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首先我要感谢记者朋友们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视、关心。食品药品关系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标志。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全面做好食品药品的监管工作,要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把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的每一道防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过去一年,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重点整治食品中违禁超限使用农兽药和食品添加剂问题,重拳打击药品医疗器械制假售假违法犯罪,改革创新审评审批制度机制,稳步实施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全面公开监管执法信息,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努力营造饮食用药安全的良好环境。但食品药品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少,监管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不小的差距,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复杂严峻。
前不久,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部署;国务院印发了“十三五”食品安全和药品安全两个规划,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通知,国务院食安委召开全体会议研究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去年,全国人大开展食品安全法执法检查,全国政协召开双周协商座谈会讨论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社会各界特别是媒体朋友们给予了很多的支持,这些都是我们做好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有力保证。
新的一年,我们要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严字当头、重典治乱,严防、严管、严控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要牵住“牛鼻子”,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切,开展突出问题大整治、质量安全大抽检,着力防范食品安全领域的系统性风险,严厉打击药品安全领域的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要打好“攻坚战”,实施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大力推进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鼓励新药研发,加快建设职业化检查员队伍,以监管创新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我们真诚希望社会各界广泛参与,与监管部门一起努力,共治共享食品药品安全。
下面,我愿意回答大家的提问。
谢谢毕井泉先生非常简短的介绍。下面我们就进入答问环节,按照惯例,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
请问毕局长一个问题。当前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稳定向好,但农药兽药残留以及假冒伪劣和黑心食品等问题仍然让老百姓纠结。请问毕局长怎样才能守护好“舌尖上的安全”,让老百姓吃得更加安全、放心呢?
对中国的食品安全既要有信心,也要看到差距和存在的问题。我们之所以说要有信心,一个是从市场抽检的结果来看,食品安全是有保证的。2016年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组织抽检了25.7万批次食品的样品,合格率96.8%,与2015年持平,比2014年提高了2.1个百分点。我们对1300余家大型生产经营企业抽样检验,合格率分别为99%和98.1%,近几年没有发生重大的系统性食品安全事件。
从工作上看,各方面的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2016年新发布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530项,涉及到食品安全指标近2万项,新增农药残留的限量指标490项,食品抽样检验的数量比上一年增加了49%,上一年是17万批次,2016年是25.7万批次。我们每周公开食品抽检的结果,对不合格的产品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消除风险隐患。食药监管部门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7万件,公安机关查办1.1万件,有力地震慑了违法分子。我们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严肃处理监管不力的失职渎职人员。此外,新食品安全法的实施,统一权威食品药品监管体制的建立,各级党委和政府对食品监管投入的增加,这些都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保障、体制保障和经费保障。
同时,我们要看到工作的差距和存在的问题。由于我国人多地少的特殊国情和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现在食品安全的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食品安全工作与人民群众的期盼仍然有很大的差距。比如农药兽药残留超标的风险,环境污染造成食品中重金属超标的风险,粮食收购储存运输中霉菌污染的风险,还有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添加剂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的风险。另外,制假、掺假、售假违法案件仍然时有发生。
在监管工作中,我们在食品安全的标准、监管、处罚、问责等方面也有很多差距,基层监管力量薄弱,专业技术人员缺乏,有些设施设备落后。这些都与监管工作的需要不适应。存在的差距就是我们努力的方向,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但是对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必须“零容忍”。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严”字当头的要求,严管、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下大力气整治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地方属地管理责任,严把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确实维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谢谢。
婴幼儿乳制品奶粉一直是牵动大家神经的关键部分。目前内地的婴幼儿奶粉从备案制转成注册制,有很多评论认为,这会对行业有一次大的洗牌,不知道毕局长如何看这个问题?另外,下一步食药监局在婴幼儿奶粉方面如何监管?谢谢。
婴幼儿配方乳粉是婴幼儿在由于种种原因缺乏母乳喂养的情况下的替代品,所以它直接关系到婴幼儿的发育和健康。历史上曾经有过惨痛的教训。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的安全问题始终是食品监管的重中之重,从源头、生产、出厂到销售实行全过程的严格监管。
第一,源头严控。我们鼓励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生产企业自建奶源基地,不能自建奶源基地的要有稳定而且定期审核的原料供应渠道。落实原辅料进厂批批检验的责任,从源头上保障婴幼儿配方乳粉的质量安全。
第二,过程严管。企业要严格生产环境、设备运行状态和设备运行过程的管理,企业要对出厂的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进行全项目的批批检验,企业要建立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追溯体系和产品跟踪评价规范。2014年到现在,食药总局开展了60次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食品安全生产规范体系检查,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对发现的缺陷要求企业限期整改。
第三,产品严检。我们在企业出厂全项目批批检验的基础上,监管部门也开展对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专项监督抽样检验,坚持“月月抽检、月月公开”,实现了生产企业和检验项目两个全覆盖。
第四,违法严惩。对监督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监管部门立即采取措施下架召回、停产整改,严肃查处婴幼儿配方乳粉假冒品牌的违法犯罪行为。
总体上看,我们国家的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水平是在稳步提升的,2016年婴幼儿配方乳粉共抽检2532批次,检出不合格的样品32批次,占1.3%,这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存在安全风险的不合格样品有22个批次,占0.9%;不符合包装制、包装标签明示值,但不存在食品安全风险的不合格样品有10个批次,占0.4%。检出问题的基本上都是中小企业,所以这些婴幼儿配方乳粉大型生产企业基本上没有检出不合格的样品。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食药总局启动了婴幼儿配方乳粉的注册工作,这是针对我国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食品和状况采取的特殊监管措施,重点是整治品牌和配方过多,标签不当标注和广告不当宣传的问题。婴幼儿配方乳粉功能声称必须要经过科学实验的证实,禁止明示或者暗示诸如益智、增强免疫力等虚假宣传。谢谢。
目前,餐桌食品安全越来越受到网友的关注,外卖食品安全事件也被屡屡曝光,请问毕局长在加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方面有关部门将会采取哪些措施?谢谢。
现在居民外出就餐确实越来越普遍,促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水平的提升关系到千家万户。
提升餐饮业的质量安全水平,这里面要分为企业的主体责任和基层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就企业来说,要落实四个责任:
第一,原料购进质量安全的责任。规模化的餐饮企业都应该建立稳定的原料供应渠道,保证购进原料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实行风险自查制度。比如采购了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超标的原料,餐饮企业自己要负责。
第二,认真执行餐饮业相关标准规范的责任。原料的清洗加工过程,餐具、厨具、饮具以及相关工具的清洗消毒要符合餐饮操作的规范,要确保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第三,要落实"明厨亮灶"的责任,要让消费者能够看得到后厨的制作过程和卫生状况,可以采取玻璃墙的办法,也可以采取摄像机监控的办法,在外面设几个屏幕。
第四,要落实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责任,严防”地沟油“”泔水油“流向餐桌。上述责任的第一责任人是餐饮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要在大型的餐饮企业明确食品安全监管的责任部门,门店要有食品安全管理员,餐饮从业人员要定期参加培训和考试,身体健康状况要符合相关规定,这就是企业应当承担起来的主体责任。
从基层地方政府来说,要落实好监管的责任,要加强对餐饮业原料进货情况的检查检验,要严肃查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违反餐饮操作规范的行为。同时,要加强学校、幼儿园食堂、农村集体聚餐、旅游景点、铁路餐饮等食品安全监督,严防群体性食品中毒事件的发生。
这里我想专门就网络订餐的问题作一个回应。2016年食药总局发布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重点是:第一,只有取得许可证的实体餐饮店才能在网上接受订餐,没有实体店的不能在网上销售餐饮产品,餐饮企业必须保证在网上销售的餐饮产品与在实体店销售的餐饮产品质量是一致的。
第二,要严格落实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责任,第三方平台要做到三个确保:一是确保在平台上展示的餐饮企业的许可证是真实的,这样才能保证线下的经营者必须是实体店而不是黑作坊。二是要确保在送餐的过程中食物不被污染,因为送餐的物流公司是第三方平台选择和指定的,所以应该对这方面承担起监管责任。三是要确保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得到及时处理,因为消费者是在第三方平台订餐和交费的,第三方平台负责结算。所以平台的开办者要做到这三个确保。
第三,要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的监督。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第三方平台和线下餐饮企业的监督,及时查处违反上述规定的违法行为。我们欢迎广大消费者和媒体对网上订餐进行监督。谢谢。
2017年药品审评有哪些新政策,会对跨国药企在中国市场准入带来什么重大影响?谢谢。
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这是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的改革任务。2015年8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的意见》,标志着改革的全面启动。这个改革主要围绕着提高质量、解决积压、优化服务三个目标展开。
一年多来,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全面展开,一批新药优先获准上市,临床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的核查也取得了初步的成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在十个省市开展试点,科学高效的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体系初步形成,适应症团队审评、审评员与审评人会议沟通、专家咨询委员会公开论证解决重大分歧等制度均已建立,药品审评审批结果公开已经开始实施。
药品审评人员的工作人数从两年前的120人到去年年底增加到600人,今后还会进一步增加。注册申请积压的件数已经由2015年高峰时的22000件降到现在8000件左右。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要继续深化药品器械医疗审评审批的制度改革,全面解决积压的矛盾,进一步激发医药产业的活力,有七方面的重点工作。
第一,加快推进药品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因为,在中国的市场上仿制药还是临床用药的主体,我们要扩大临床试验的资源,探索注射剂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方法,要启动中药注射剂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再评价工作。
第二,鼓励药品的创新。我们要研究鼓励药品创新的政策,完善药品专业链接和数据保护制度,并且实现境内外临床数据的国际互认,降低企业的研发成本。
第三,要建立审评主导的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技术体系,要继续增加药品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人员和检查人员,逐步形成以技术审评为核心,现场检查和产品检验为技术支撑的审评审批机制。
第四,落实现场检查的责任。要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现场检查和生产过程的现场检查,加强申报资料真实性的核查,明确检查员的法律责任以及派驻检查单位的监督责任。
第五,建立药品品种档案。我们要为每一个上市的药品建立包括药品处方、原辅料包材、质量标准、说明书、上市后安全性信息、生产工艺变化等信息的数据库。因为历史上批准的药品,不同年代的要求不一样,所以这些档案有些是欠缺的,而且有些企业工艺修改调整没有及时报批或者备案。
第六,要建立药品电子通用技术文档系统(eCTD系统),争取今年年底能够实现按新系统实行电子申报和审评,这样就可以减轻企业,特别是在境外申报的企业到中国来申报基本上技术要求是一样的,格式是一样的,减轻大家的负担。
第七,要加快推进工艺核对。药品生产企业必须按照国家批准的工艺进行生产,有关工艺核对的意见,我们正在根据各方面的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争取尽快印发。谢谢。
2015年,我国开始了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对于这项工作老百姓可能还是不够了解,想请毕局长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工作给百姓带来的实惠,以及它的目标和现在的进程。因为现在很多人担心,任务如此繁重,能不能如期完成?最后有很多人质疑,开展仿制药的一致性评价是不是意味着药品质量出现了问题,请您回应一下。谢谢。
对已经批准上市的仿制药进行质量和疗效的一致性评价,这是2012年1月份国务院印发“十二五”药品规划中提出的任务,在2015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改革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的意见》中重申了这一要求,所以这个工作不是新提出来的。过去我们批准上市的药品没有与原研药质量疗效一致性的要求,不是强制性的要求,所以有些药品在疗效上与原研药存在差距。开展仿制药质量疗效一致性评价的目的,就是要使我们生产的仿制药能够在临床上与原研药相互替代。好处是可以减轻社会的医药费负担,可以提高中国药品企业的国际竞争力,这也是促进医药产业供给侧结构性的改革。
对我国药品的质量要历史地看、发展地看,按照今天的标准来看待十几年前、几十年前批准上市的药品,我们会感到有这样或者那样的问题,这很正常。我国曾经经历过缺医少药的年代,如果说过去我们的主要矛盾是解决”短缺“的问题、”有无“的问题,那么现在我们的主要矛盾就是要解决好坏的问题,要解决”好“的问题。
所以我们提出创新药要”新“,不新怎么叫创新呢,改良型新药要”优“,要改良人家的产品一定要从临床上比原来人家的新药更有优势,否则你为什么要改良呢?仿制药要”同“,那就是在质量和疗效上,既然仿人家的东西,那你要能够跟人家一致,就是在活性成份、剂型、剂量、规格、用药方式都要相同,在临床上治疗的效果要相同,能够相互替代,这才叫仿制药。所以,我们这个改革就是要使我们的制药企业、制药行业能够走向创新型发展的轨道。现在企业对参与一致性评价的热情很高,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办公室已经接到参比制剂备案申请4000多件,备案品种700多个。
我们监管部门要努力解决企业所反映的临床试验资源不足、参比制剂选择比较困难的问题,要做好翻译和发布各品种一致性评价指南的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优先采购、医保报销等政策,为企业推进一致性评价的工作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谢谢。
我有两个问题,上个星期中国政府发布了一个国家关于可报销药物的清单。我想问一下那些药物的价格将会在多大程度上有所下降,以及具体下降的程度是多少?另外一个问题,我想求证一下是否中国政府已经禁止在面粉中使用偶氮甲酰氨添加剂?
前一个问题你应该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来提问比较合适,因为药品的医疗保险报销工作是社保部管,但是您刚才关心的是进入医疗保险目录哪些药品价格会下降。我想,新进入报销目录的药品价格如果从生产上来说,我愿意价格下调,这只是我从一个旁观者的角度,从制药商的角度来看。我认为在价格政策上确实应当根据是否进入报销目录做个选择。
第二个问题,您刚才讲到的偶氮甲酰氨添加剂,说句老实话,这个事技术性太强。据我了解,在食品安全标准里面,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里,现在是可以使用的,小麦粉里添加剂规定了限量值。你如果感兴趣,和我们新闻司联系,让他们回答你的问题。
请问毕局长,为什么要开展食品安全城市的创建活动?“十二五”期间创建活动有那些亮点?“十三五”期间如何把创建活动的开展与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进一步对接?谢谢。
开展食品安全城市的创建活动,是推动地方政府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的一个重要抓手或者工作手段,也是以点带面提高安全监管水平的一个措施。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已经连续三年召开现场会,国务院领导同志亲自出席并讲话来推动这项工作。现在,参加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的活动已经有67个城市,参加创建城市的党委和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与以前相比更重视了,因为这是政府性的行动。监管投入更多了,监管制度更完善了,群众的满意度也提高了。与创建前相比,试点城市食品安全监管现场检查的数量增加了28%,食品检验的样本量增加了21%,群众对创建工作的支持率达到95%。所以,老百姓是普遍支持的,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也有了大幅度的提升。
这里我想给大家说一下,2017年,我们将在参加创建的城市中开展“创建放心肉、放心菜超市”活动。现在大家最不踏实的就是蔬菜、水果中的农药残留、肉禽蛋奶,水产品中的兽药残留,说句老实话,我给我们的同事也经常讲,说食品安全满不满意,回家问自己家里人,问问你身边人,问问我们的亲戚朋友,现在买的肉、买的菜放心不放心。我前面说,总体上大家应该放心,但是大家说不放心是有理由的,现在的微信圈里面经常流传段子,买了菜回家用什么东西洗,用水怎么泡,能够去除农药残留。所以,我们想在这些创建城市里面,大家自愿参加,卖放心菜,卖放心肉。
在国务院刚刚通过的“十三五”国家食品安全规划中指出,食品安全的标准与发达国家国际食品法典尚有差距,我们标准上也有差距,部分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相关标准缺失,检验方法不配套。为了解决群众这个最不放心的问题,我们鼓励这些大型超市主动参加创建,按照严于现有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来检验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涉及专柜销售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都要名实相符。当时进行绿色食品认证的时候是什么标准,进行有机食品认证的时候是什么标准,现在设置专柜销售,这是好事,我们应当鼓励大家创建品牌,但是我们也应该按照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的标准来对它进行检验,要名实相符,否则就是欺诈。所以,监管部门也将对参加创建的这些超市进行严格的监督、检验,这样就可以倒逼这些参加创建的超市严把进货关,加强供应链管理,促进订单农业的发展,让老百姓能够实实在在地买到”放心肉“”放心菜“。谢谢。
最近总局进行了中成药通用名命名的技术守则的发布,正在征求意见。请问发布这项意见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阻力大吗?因为我们在社会上看到一些企业反映,比如云南白药公开说,如果大量中医药更名,会影响他们百年树立起的品牌和声誉,预计损失会超过百亿元。您怎么看这个问题?还有征求意见结束后,下一步我们将如何实施这项规定?
药品名称是药品标准的一部分,由于历史原因,我们有些中成药名称存在着夸大和暗示疗效、误导消费者的问题。比如有一个药名叫“消癌平”,那么你消的是什么癌症呢?如果吃了这个药都能够把肿瘤消掉了,那外科医生也不用做手术了,科学家也不用研究抗癌的药物了,回家吃消癌平能治得了癌症吗?还有些药名存在类似的问题。这种名称,你们说不改行吗?不是每一个人都具备辨别的能力,不是所有的医生都能够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介绍药品知识,特别是基层。
2014年食药总局成立科技组,专门研究中药古代方剂命名的特点和规律,起草了中成药命名的技术指导原则,前几个月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现在征求意见已经结束。我们听到了有些不同的意见,因为是公开表达的,有些意见也是有道理的。我们将会认真研究大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规范中成药的命名,重点是整顿夸大疗效、暗示疗效以及用语低俗的命名,这样做是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的。对于命名不规范的情形,我们将结合标准提高再注册等工作逐步规范,对确需修改的名称,也会给予一定的期限来逐步过渡。谢谢。
请问,近日网上盛传的紫菜是用塑料制成的,随后北京食药监部门进行了辟谣。我的问题是在监管过程中如何让这些肆意的食品谣言歇歇脚?谢谢。
历史上曾经有过“纸馅包子”的虚假新闻报道。但是我要说的是,像“塑料蔬菜”这种谣言,我看这是个脑筋急转弯的问题。你们说,你吃了第一口发现是塑料,还会吃第二口吗?
举个例子,十多年前我曾经在北京一家外国著名超市里面买过包子,那个时候还是比较新兴的,卖成品。回家吃的时候,咬了第一口我发现里面可能有土,用东北话叫牙碜,又吃一口,我就把这东西扔了。说句老实话,我也没有想到,在我们这种跨国公司开的大型超市里面,卖的包子居然菜没洗净,说白了,就是根上带的土一起剁成馅包在包子里。
你们说用塑料做紫菜这样的谣言却还能有市场,好像说是还有视频。第一,对这种造谣者,食品安全法里面是有明确规定的,要给予治安拘留的处罚,要严厉打击,这是造谣惑众。第二,我们食药总局的新闻司曾经组织媒体建立了一个辟谣联盟,记者朋友们发挥你们的作用,找专家及时分析,看看这种案例有没有可能。第三,也要提醒消费者增强判断意识,不要盲目传播这类谣言消息。
当然,我们也鼓励受到谣言损害的利益相关者提出索赔。食品安全法规定,媒体造谣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所以我们希望媒体朋友们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共治,最重要是要监督这些不实的传言,同时你们也要揭露这些制假售假的行为。新闻媒体报道食品安全一定要客观、公正,建议大家尽量不要使用“毒食品”“致癌”这样渲染性的字眼,平实一点好。因为,食品安全的报道既要考虑食品安全的本身,更要考虑这种报道所产生的社会影响。
比如“毒疫苗”“假疫苗”,山东济南疫苗案是非法经营案,是经济犯罪。再比如说“假奶粉”“毒奶粉”,上海查处的乳粉案件是用了这个企业简易低价包装的奶粉罐装到该企业精装高价奶罐中赚取差价。再比如说“僵尸肉”如何蹦上餐桌的,什么叫“僵尸肉”?哪块肉不是尸体上的,哪个尸体不是僵的呢?我们哪位女士先生能够从活猪、活牛身上咬块肉吃呢?不能这么形容我们所要吃的食物。所以谣言大家要揭露,制假售假要揭露、批评,要严惩。但是有关的报道一定要客观、公正、平实,不要怎么吸引眼球就怎么起标题。说句难听一点的,不要哗众取宠,因为各位媒体记者朋友也要考虑你们在进行这些批评性报道的时候所肩负的社会责任。感谢大家。
非常感谢毕井泉先生专业详尽、非常鲜活的回答,也感谢大家出席今天的发布会。再次提醒一下,今天下午3点钟交通运输部的部长李小鹏先生还要出席国新办的发布会介绍有关情况,也欢迎大家出席。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再次感谢毕井泉先生。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