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危险废物处置与环境风险防控技术研究能力建设招标公告
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受山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委托,就“危险废物处置与环境风险防控技术研究能力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TYYDG2015-008
二、项目名称:危险废物处置与环境风险防控技术研究能力建设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投标人不得将每包的内容拆开投标,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
第一包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 1 | 台 | 进口 |
2 | 液相色谱仪 | 1 | 台 | 进口 |
3 |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 | 1 | 台 | 进口 |
4 | X射线衍射仪 | 1 | 台 | 进口 |
5 | 微波消解仪 | 1 | 台 | 进口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4.交货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5.如不是法定代表人请出具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会保险金证明)、纳税证明;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以上证书均须携带原件供查验,同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备案)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3月10日至2015年3月29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太原市高新区瑞杰科技中心A座8层815室)
3.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3月30日下午15:00前(北京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无效)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3月30日下午15: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太原市高新区瑞杰科技中心A座8层815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山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太原市宜达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351-7030399,18234196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