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的报告
11月27日,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省政府《关于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对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
据悉,2013年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反映审计查出的69类问题中,已整改到位和正在整改落实的60类,占反映问题的87%。截至10月底,已上缴财政和缴纳其他资金5.03亿元,调整财务、归还原资金渠道等资金16.05亿元,促进拨付到位资金6.1亿元,挽回损失761.92万元,核减工程价款297.84万元,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建议573条,完善规章制度182项。对于预算编制不细化、专项资金分配链条长和参与部门多、挤占挪用专项资金、项目配套资金不到位等涉及财政体制改革、难以在短期内整改落实的9类问题,省财政厅表示,今后严格按照新修订的预算法和《甘肃省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继续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尽可能在年初预算中将资金细化到项目和单位,减少二次分配,集中财力办大事;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弥补公用经费不足和购置设备等问题,被审计单位都表示要根据审计意见,今后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省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省扶贫办所属鸵鸟中心已退回违规集资358.9万元
关于在审计中发现的省人社厅及所属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省人力资源市场违规收取培训费等258.07万元的问题,省人社厅及职业技能培训技术指导中心正在办理《收费许可证》,省人力资源市场将逐步取消收费业务并向公益性服务项目过渡。省扶贫办所属鸵鸟中心向职工及社会人员违规集资358.9万元的问题,鸵鸟中心在审计期间已退回个人集资。
专项资金审计整改:已整改落实违规资金1.04亿元
针对审计中发现资金使用和筹集管理不够严格、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有待加强、部分项目建设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截至10月底,有关市县整改落实违规资金1.04亿元,追回801户家庭违规领取的租赁补贴73.6万元,腾退违规享受的保障性住房114套,取消了违规获取拆迁安置住房23套分配资格,收回被个人违规出租、出借的6套保障性住房,对25个建设项目加强了质量管理,对于违规享受和未退出保障房待遇的475户家庭,有关市州要求限期退回违规享受的补贴和退出保障房待遇,到期收不回的,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涉及相关办理人员是否存在违规违纪的情况,省监察厅正在立案调查处理中。
针对一些地方政府债务增长较快的问题,省政府已责令今年有到期偿还政府债务责任的市州、县区政府,将偿还资金纳入预算;各市县政府已将偿债资金列入预算,逐笔逐项确定偿还资金来源,制订还款计划,严格控制新增债务。
针对部分地方和行业债务负担较重的问题,各市县政府通过统筹安排财政资金、事业单位收入、经营收入等,盘活现有固定资产和存量资金,按时偿还政府性债务。省政府对到期债务偿还不及时、风险化解措施不得力的市县党政领导将进行约谈、通报,省财政扣减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直接用于化解债务。
针对秦安县联社等17家行社向“四证”不全、资本金不足以及不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个人发放贷款9.42亿元的问题,已收回违规贷款4.12亿元,其余资金将于贷款到期后全额收回。针对永登联社与借款人串通违规发放贷款3亿元的问题,省农信社已对永登联社的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并追回违规发放的贷款。
罚没收入审计整改:违规设置的非税收入过渡户大多销户
针对执法部门执法行为不规范、以罚代管、交警隐蔽测速等问题,省审计厅按照省人大财经委的委托,4月份对兰州、天水、定西3市本级及所辖城关等6县区交警、运管、工商、城管4部门2013年度罚没收入收支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审计发现,交警等4个部门存在执法行为不规范、违规设置非税收入过渡户、罚没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未按规定实行罚缴分离、罚没收入与补助经费挂钩等问题。10月21日至28日,省人大财经委牵头组织省审计厅、省财政厅对审计发现的一些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调研督查。3市6县区采取措施认真整改,大部分问题已得到整改。但督查发现一些制度在基层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高速交警支队移动测速执法行为不严肃、不规范,标示和标志不清晰、测速设备与人车分离、隐蔽拍摄等问题依然存在。督查组及时向省交警总队作了反馈,要求省交警总队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狠抓制度落实,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和频次,确保制度执行,切实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针对违规设置的非税收入过渡户问题,天水市城区,甘谷县交警大队,定西及所属安定区、陇西县工商局,甘谷县工商局已全部销户。兰州市及所属城关区、七里河区工商局正在办理销户手续;天水市运管局正积极与市财政局协商解决。交警系统在甘肃银行开设的账户正在协商处理。
针对违规签订项目回购合同的问题,《基于物联网的兰州市智能交通管理非现场执法系统工程BT项目》总投资1.1亿元,其中一期5934.23万元、二期5736.98万元。兰州市交警支队于今年5月就该问题向市政府进行了请示,兰州市发改委将非现场执法系统工程二期投资方式由“BT投资”方式变更为“政府投资”方式,一期项目回购资金由市财政专项解决。截至目前,已安排专项资金2000万元,其余经费从2015年起由市级财政逐年列入部门预算。
审议声音:要继续加大审计力度
11月28日上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审计决定落实情况的报告。
审议中,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2013年审计工作成绩显著,审计报告实事求是,对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也令人满意。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效东在审议中说,从报告中可以看出,审计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纠正了很多问题,督促整改了很多问题。他建议,要进一步提高年度预算的科学性和执行的严肃性,预算监督应当逐步深入到部门预算;政府债务问题在一些地方比较突出,需要认真对待,只提一个“预算还债”的要求不行;审计发现违规侵占保障性实物住房和补贴资金的问题,应当严肃对待,吸取教训。
张性忠委员建议,今后,要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和社会敏感点加大力度。审计财政部门预算的细化工作要加大力度;审计政府债务的底子一定要加大力度;审计省属国有企业的经营业绩、经营收入要加大力度;审计保障性住房建设、分配要加大力度。
庞波委员说,报告显示,今年的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反映的69类问题中,已整改到位和正在整改落实的有60类,占反映问题的87%。表明审计工作科学严谨、审计力度加大,跟踪整改到位,对国民经济发展和财政预算执行发挥了很好作用,值得肯定。他建议:对处罚标准自由裁量幅度比较大的问题加大审计力度,应该从人民群众最关注的民生问题中抓典型进行审计,向社会公开,如在城市道路、人行道上,停车乱设卡、乱收费及停车费的收支管理等;对“拍脑袋上项目”、没有科学规划、造成极大浪费和损失的问题,要加大审计力度,这种损失和浪费比贪污腐败更严重。(樊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