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会议讲话

04.05.2015  18:35

在2015年省残联预算会议上的讲话

 

省残联副理事长      郭新志

                                              2015年2月28日

 

同志们:

2月11日,省财政厅召开了2015年省级部门预算安排会议,武涛厅长做了重要讲话,对预算工作作出了部署,提出了工作要求。今天把各直属事业单位的负责人、财务人员,机关各部室的负责人召集来,专门召开我会2015年预算会议,主要目的是,使大家在预算工作认识上有新的提高、编制上要实事求是切实可行、执行上要不折不扣认真落实、实践中切实把依法实施贯穿始终。总之,使大家树立“依法预算、依法实施、依法履职”意识,使预算工作更加“科学、合理、规范、节俭、高效”,更好地服务于广大残疾人,切实使他们真正得实惠、广受益。今天会议虽然内容少、时间短,但意义重大。预算编制与执行涉及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方方面面,关系到各项工作落实,直接影响到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全局,各单位要结合新的《预算法》,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在预算编制上要科学严谨,强化管理。2015年财政批复预算为11300.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8.11万元,项目支出9552.51万元。一会儿,具体情况计财部还要作详细说明。

2014年,各单位、各部(室)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的批复,加强责任、主动工作、科学安排、积极督促、科学实施,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完成了预算编制与执行。2015年的预算与执行同2014年相比,任务仍然艰巨,与往年的不同是,今年是新的《预算法》实施的第一年,严格程度提高了、规范程度提高了,许多事项从法律的角度进行严格约束,依法追究。因此,大家一定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付诸实施,要严格按照工作任务和需求,结合往年经验教训,科学合理编制预算,既要符合工作任务需求,又要合情合理,又要便于贯穿落实。一是切实提高预算编报质量。坚决杜绝虚报编制人数,虚增实有人数,冒领财政资金的问题。二是要完善单位预算基础资料信息库,动态掌握本部门本单位人员编制、实有、工资、主要资产、设备以及其他情况。三是按照《省级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办法》要求,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严禁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在办法出台前已经出租、出借的,到期必须收回。行政单位出租、出借资产取得的收入,必须及时足额上缴国库。要加强对资产出租、出借监督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四是创新机制,学会“接力”。各单位、各部(室)要树立大局意识,把党和政府的政策与单位职能科学结合起来,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创新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吸引带动社会资本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 

二、在预算执行上要严格控制。预算执行管理是预算实施的关键环节。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关系党和国家各项重大政策的贯彻落实,关系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财政管理水平的提升,能够使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中的重分配、轻管理等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在财政支出管理方面,预算到位率低、预算执行进度慢、项目支出管理不够严等问题,致使财政资金闲置、浪费、效益低下等,甚至会影响到国家重大政策的有效贯彻落实,因此,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是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的关键环节。就残联而言,预算执行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我们的工作意识、工作态度、工作效率,更直接关系到全省215万残疾人的利益能否得到更好更快的落实和实现,因此,我们不仅要思想上重视,在执行上更要不折不扣。

(一)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及“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预算只增不减。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人员规模、出访地、出访天数。不得超标准、超范围开支接待费,不得以举办会议、开展培训等名义列支、隐匿接待费。

(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和我省清理结余结转资金的要求,省财政对各单位2014年末结转项目进行了清理,目前,结转项目已正式批复,各单位、各部(室)要按照财政盘活存量资金要求,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支出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单位报送的实拨资金户结余,继续统筹用于抵顶财政拨款。

(三)要切实增强预算法治意识,务必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硬化预算约束。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不得随意调整支出用途,确需做出调整的,应经党组、理事会同意后,报财政厅审核批准后实施,年初预算批复后,各单位原则上不出台新的政策性支出,重大支出在安排下年预算时统筹考虑。因政策变化等情况确需追加支出预算的,经党组、理事会同意后,专题报请分管省领导阅批,经分管财政工作的副省长批转省财政厅提出处理意见,报请省政府批准后办理。

      (四)各单位、各部(室)要按照事先报送项目分配计划,加快预算执行进度。  按照新《预算法》要求,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5年预算下达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新预算法实施后省直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对省级预算安排的项目和中央下达的转移支付及以前年度结转项目计划报送、资金下达明确了具体的报送时限,2015年预算执行中,各单位、各部(室)要及早计划,科学安排,按照时限和要求完成预算执行任务。

      (五)加快政府采购预算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年初预算省财政核定为政府采购预算的项目,各单位、各部(室)要在指标文件下达10个工作日内编报政府采购计划,追加预算应在指标文件下达后7个工作日内编报政府采购计划。采购计划批复后,采购人要及时组织采购、完成履约环节。避免出现跨年度采购,一些技术复杂项目的采购时间原则上不晚于11月底。政府采购结余资金将收回省财政统一管理。

        (六)加强支出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按照新的《预算法》和国库集中支付要求,机关不得对下级单位转拨资金,不得向单位实有资金账户转账;对机关后勤中心等为机关提供服务的下属单位,必须由机关与其签订服务合同,列明服务项目、服务价格等事项,并要求下属单位按照规定合理使用预算资金。

三、要把科学编制预算和预算执行作为各单位的年度重要工作,切实明确责任

财务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后勤保障工作,服务保障的如何,关乎到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而经费预算执行更是财务工作的核心工作,各单位、各部(室)一定要结合年度工作任务,科学合理安排预算,一旦预算通过确定,就要按照要求一步步落实,不能有半点推却和延缓,我们的工作一环紧扣一环,一个环节的预算执行不利,就会影响全局。因此,各单位、各部(室)要把预算进度作为财务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列入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内容,层层明确责任,主要领导要加强督促检查,掌握支付进度,切实保障预算支付工作的落实。

四、要认真学习《预算法》,结合实际制定措施,切实抓好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8月31日已经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各单位、各部(室)要作为年度重要学习内容,认真组织学习《预算法》,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要逐章逐条深刻领会,融会贯通,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不断要树立责任意识,而且必须树立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在财务工作中始终贯穿“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管财”的理念。要把“科学计划、科学预算、科学安排、科学执行”与贯彻执行《预算法》紧密结合起来,具有可实施性,可支付性,各单位、各部(室)要结合年度工作安排,结合以往预算支付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措施,科学合理安排各项预算支出。

同志们,预算编制与执行事关全省广大残疾人切身利益,事关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全局,事关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希望各单位、各部(室)要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工作责任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预算执行进度,切实以良好的服务保障能力,不断带动和促进我省残疾人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