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文局水环境监测中心顺利通过 国家计量认证复查评审

08.12.2015  20:58

      本站讯 (通讯员 胡效珍)12月4日,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以下简称评审组)会同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省水文局召开了山西省水环境监测中心2015年计量认证复查评审末次会议,经过全面考核评审组同意山西省水环境监测中心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复查评审。省水利厅副厅长解放庆出席会议并讲话,省水文局局长宋晋华等局领导及省监测中心、9个分中心负责人参加会议。

      评审组会同山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1月30日至12月4日,对省中心及9个分中心分别进行了计量认证复查评审。评审包括现场评审、盲样考核、理论考试和座谈考核等。评审组按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和《水利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评审准则》(SL309-2013)的要求,采取“听、看、查、问、考”等方式进行,先后听取了近三年来山西省水环境监测中心及各分中心开展检测工作、质量体系运行和社会服务等情况汇报,查看了2012年复查评审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对中心仪器设备、环境条件、检测工作、药品仓库、试剂、原始资料及其他技术资料等进行了全面现场检查,考核结果全部合格;抽取了18人(占检测人员总数的20%)进行理论考试,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同时,评审组还对监测中心主要负责人以及样品管理员等进行了座谈考核,确认了吕梁分中心新申请的1名授权签字人具备规定的资格和能力。评审组经过全面考核,认为省水环境监测中心质量控制措施到位,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持续有效,并确认了水环境监测中心所申请的水(含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大气降水、污水与再生水)及底质和土壤等2大类71项参数,具备按国家和行业方法标准向社会提供第三方公证数据的能力,符合计量认证技术考核规范的要求,同意通过复查评审,建议报请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批准。

      解放庆指出,评审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合实际,通过本次评审,使我们看到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为今后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对促进我省水环境监测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我省水环境监测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强化措施,认真整改。二是找准差距,不断完善,做好服务。三是加强培训和交流,推动水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来源: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