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山西省温室气体观测站网》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通过省档案局组织的档案验收

24.07.2017  23:45

        近日,省档案局组织对省局承担的《山西省温室气体观测站网》(一期、二期)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了档案验收。根据有关规定,项目竣工验收前,应通过项目档案验收。

        《山西省温室气体观测站网建设项目》(一期、二期)是“十二五”时期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立项,安排省局承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该项目自2011年开始建设,目前已完成太原、大同、临汾、晋城、朔州市和五台山6个温室气体监测站建设,开展CO2、CH4、O3、CO、NO/NO2/NOX、SO2和PM10/PM2.5等温室气体浓度监测,初步掌握了我省温室气体、大气成分及颗粒物浓度变化状况及时空分布状况;建立了温室气体数据库,开展了温室气体变化监测和分析评估业务,定期制作并发布各类服务产品十余种,为我省应对气候变化提供了科学决策依据。项目建设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省气象科学研究所严格按照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档案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有组织、有计划、有程序地开展了档案管理工作,确保各项文件材料的完整和档案资料的齐全。

        省档案局组织成立了项目档案验收专家组,根据省档案局发布的山西省地方标准《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规范》(DB14/T1278-2016)相关要求进行档案验收评分,评分达89分(验收合格)。最终由省档案局出具该项目档案验收评估报告,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前置材料。(责任编辑:杜少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