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公布山西省国家级项目总数达116项
近日,国务院印发通知公布了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53项)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53项),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称调整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其中,我省推荐的50个项目(含扩展名录项目)有23项入选。至此,山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为116项(新增名录项目6项、首次列入扩展名录项目5项、重复列入扩展名录项目10项),新增国家级项目保护单位23个,保护单位总数达到168个。国家级名录项目数量(含扩展名录项目)占现有国家级项目总数(1372项)的8.45%,位列全国第三。
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通过后首次评审出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评审中重点关注反映中华传统美德,与传统农耕文明、民众日常生活联系密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我省入选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项目6项。在民间文学类别中,有阳城县“广禅侯故事”;在传统舞蹈类别中,有左权县“左权小花戏”;在传统戏剧类别中,有芮城县“线腔”;在曲艺类别中,有吕梁市离石区的“弹唱”;在传统技艺类别中,有大同市城区的“铜器制作技艺(大同铜器制作技艺)”和太原市的“古建筑模型制作技艺”。
我省首次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的项目5项,保护单位6个。在传统美术类别中,有芮城县的“木雕”;在传统技艺类别中,有稷山县的“金银细工制作技艺”、襄汾县的“皮纸制作技艺(平阳麻笺制作技艺)”、高平市的“蚕丝织造技艺(潞绸织造技艺)”以及共同列入“陶器烧制技艺”项目的“平定砂器制作技艺”和“平定黑釉刻花陶瓷制作技艺”。
此外,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中,我省有10个项目(11个保护单位)重复列入。在传统音乐类别中,有临县的“临县大唢呐”和万荣县的“锣鼓艺术”;在传统戏剧类别中,有晋中市的“晋剧”;在传统美术类别中,有静乐县的“静乐剪纸”、岚县的“面花(岚县面塑)”;在传统技艺类别中,有襄汾县的“酿醋技艺(小米醋酿造技艺)”、稷山县的“漆器髹饰技艺(稷山螺钿漆器髹饰技艺)”;在传统医药类别中,太谷县的“安宫牛黄丸传统制作技艺”和新绛县的“点舌丸(梅花点舌丹)制作技艺”共同入选“中医传统制剂方法”项目;在民俗类别中,有榆次区的“南庄无根架火”和蒲县的“蒲县朝山会”。
按照国务院通知要求,项目申报成功后,相关文化主管部门和项目保护单位将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理念,制订规划,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工作,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迈上新台阶,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