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县工商局全面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暨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25.03.2015  13:02
  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非融资性担保、投融资中介、各类投资公司守法经营,维护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近日,和顺县工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暨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为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顺县工商局成立了由局长亲自带队的非法集资清理整顿领导组,从2015年3月10日开始,到5月底前结束,具体分动员部署、风险排查、集中整治、建章立制四个阶段,针对全县范围内各类投资、投资担保、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财务管理、非融资性担保等公司(含由省、市工商局登记注册在本地经营的上述企业)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暨专项清理整顿工作。   此次排查及清理整顿内容包括: 一是规范市场主体准入。 规范企业名称,规范经营范围,审慎登记核准。在清理整顿期间,暂停对投资、投资担保、投资咨询、投资管理、财务管理、非融资性担保等公司的登记注册。 二是依法查处违法广告。 对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户外、印刷品等重点领域的广告发布进行监测检查;对于公安机关认定涉嫌经济犯罪以及有关职能部门认为已构成或者涉嫌构成非法集资活动的广告,依法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其广告经营资格。 三是加强合同信用监管。 依法开展合同指导服务,对非融资性担保、投融资中介、各类投资公司使用、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进行检查;依法查处非融资性担保、投融资中介、各类投资公司利用合同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各股所根据被锁定信息,依法在其办理登记、备案等事项时予以提示和限制,并加强监督管理。 四是加强企业公示信息监管。 在此次清理整顿规范工作中,对非融资性担保、投融资中介、各类投资公司的公示信息进行专项抽查。抽查中发现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公示的,限期10日内履行公示义务,逾期不履行的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对于企业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按照规定程序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 五是强化执法办案工作。 加大执法办案力度,重点对非融资性担保、投融资中介、各类投资公司加强监管,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发现有擅自改变登记事项、超范围经营等违反工商行政法律法规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清理整顿期间,凡发现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按公司法规定督促其办理注销手续,直至吊销其营业执照。(武朝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