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升级改造及配套实施采购变更公告

23.12.2014  16:09

静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

升级改造及配套设施采购再公告

静乐县政府采购中心于2014年12月01日发布公告,对静乐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升级改造及配套设施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定于2014年12月23日开标,由于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现在再次公告,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JZC-2014-072

  2、项目名称:指挥中心“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升级

改造及配套实施采购

3、采购内容:详见标书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能够合法提供上述所需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企业;

2、有完善的供货渠道和售后服务能力;

3、有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政府采购法》和本招标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投标人特定资质要求

1、持有“三台合一”指挥调度平台与忻州市公安局平台对接证明或者测试报告;

2、所提供的计算机软件须取得由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3、所提供的110指挥调度系统软件具有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著作权登记证书,并在有效期限内;

4、所提供的其他软件产品,须有省级相关部门出具的登记证书;

5、所提供的电信设备须取得国家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6、所提供的数字排队调度机与110指挥调度系统软件为同一制造商。

7、所提供的主要设备(110指挥调度系统及服务器)须出具设备制造商的权证书。国家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已列入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必须提供通过国家3C认证的有关证明材料;

8、近三年内每年至少一个地市级和一个县级单位全国公安局“三台合一”接处警系统建设成功案例。

四、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人与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特定要求中的所有资质证书;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5、投标人应该提供的其他相关资质。

报名时上述资料需携带原件经审查合格登记后,需用A4规格复印并加盖公章,方可获取招标文件。

五、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4年12月23日至2015年01月09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地点:静乐县政府采购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5年01月13日上午9时前,在静乐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提交,逾期不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01月13日上午9时整

地点:静乐县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开标,投标人派代表出席。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项目联系人:  袁志生          联系电话:13313504151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  王培忠          联系电话:03507828500

 

静乐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