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肉”宣传谁来管?

06.08.2014  04:10

8月2日,网友“胖胖的宝儿”在黄河社区发布一组肚兜美女促销的照片。照片中,两位身着肚兜的美女在太原食品街的一家饭店前发传单招揽顾客,吸引了许多市民驻足围观,二人看到有人拍照还会非常配合的摆出各种姿势。(黄河新闻网)

那边,比基尼美女洗车的闹剧刚刚结束,这边,肚兜美女促销又开演了。笔者不禁想问,难道非要内衣外穿才能让生意火起来吗?难道只有美女露点不该露的肉才能达到营销的目的吗?暂且不说商家对传统文化和社会责任的轻贱,单说如此低俗营销屡禁不止,谁该负责呢?

法律上,商家有“露肉”宣传的营业执照吗?没有,工商局该管!普通洗车二三十,美女洗车近千元,如此服务如此要价,物价局该管!而处罚无照经营“露肉”生意的商家,更是城管义不容辞的责任,所以城管也该管!更重要的是,没有明确的法律对这种低俗的营销进行打击和治理,才导致露肉宣传愈演愈烈,立法部门更该管!

道德上,露肉宣传不惜践踏道德底线,背离社会文明,文化部门该管!如此打着促销和艺术的幌子,采用一些低俗的方法吸引眼球的新闻频频见诸报端,媒体也该及时叫停,不能为了点击率而成为了低俗宣传的载体。

可见,露肉宣传之所以在我们的生活中屡禁不止,是因为该管的部门没有管。我们希望这些部门能及时站出来负起责,哪怕只有一个部门,早一天站出来制止如此低俗的宣传行为,那我们的社会风气也能早一天清新,百姓的生活环境才能早一天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