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能集团集团公司印发《煤矿临时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04.12.2015  10:26

晋能集团集团公司印发《煤矿临时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日前,集团公司印发《煤矿临时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从职责及施工组织两个方面对井下单位进行临时性作业的安全管理进行了规定,强调要细化过程、跟踪控制,全方位堵漏洞、保安全。

煤矿临时性作业是指井下单位(综采、掘进、通防、探放水、机电、运输等)正常工作范围以外的工程及从事主体生产任务以外其他临时性、突发性、非计划性的零星工程和零散作业等工作。

制度》规定,临时性的零星工程遵守“谁安排、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煤矿井下零星工程作业必须确定一名班组长作为安全第一责任者。作业时间较长且多人作业的零星工程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安排干部跟班作业,并确定为现场安全负责人,必要时安排矿领导盯班;矿带班领导每班至少亲临零星作业现场巡查一次。零星工程作业期间,矿安监、瓦检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外委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所在煤矿关于临时性作业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并接受检查。

制度》要求,各单位零星工程施工前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按规定进行会审和审批,同时组织参与零星工程作业的人员贯彻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零星工程作业。专业性、技术性强的临时性作业要有专门的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组织作业人员贯标学习,不能用一般措施或其他规程代替。交叉性、跨区域、多单位人员的临时作业要实行现场统一指挥,矿领导必须指派专人跟班。施工单位每班必须向矿调度室上报带班班组长及跟班干部名单。原则上严禁夜班组织零星工程施工。

来源:晋能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