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中院21条“铁律”反腐拒变

08.02.2015  22:43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李双才 邹莉

日前,江苏省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被评为2014年度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考核先进单位。这是继2012年、2013年之后,该院连续三次获此殊荣。近年来,该院党组紧盯工作“靶心”,出台21条反腐拒变“铁律”,带来了明显成效。

据了解,宿迁中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市纪委驻该院纪检组和该院监察处聚焦主业主责,坚持问题导向,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严格执纪监督,积极探索建立起审务督察、加强外出办案监管、错案责任追究、纪律作风管理、院领导班子成员述职述廉考评等21项制度机制,力求让每一位干警的言行、每一个案件的审理都在“铁律”下规范进行。

如何把纪检监察工作的威信立起来?该院党组一班人一致认为,必须突出抓常、抓细、抓长,持续推进司法作风建设,真正用制度约束力凸显纪检监察工作权威性。

“严”字当头,强化管理。2014年年初,该院党组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通过深入学习“三严三实”要求,叫响了“领导做表率,机关当样板”和“严下先严上,严警先严官”的口号。他们主动组织媒体记者、普通群众、退休干警等7个层面代表评议领导班子,对领导班子及班子个人存在的各种问题进行“拉网式”大普查,重点查找“四风”问题。建立完善问责机制,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个人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追究单位领导责任,确保不留“空当”和“死角”。利用单兵执法记录仪和机关考勤机,严抓干警文明执法及出勤率;建立长效督察问责,定期进行通报,点名道姓触及个人和部门单位,让广大干警感受到从严治院的严肃和坚决。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院党组坚持群众提意见必有调查,有举报必有答复,处理问题依据法规制度从严执行,坚决做到既不搞“高举轻打”,也不搞“下不为例”。

 

“实”字为本,彰显成效。据悉,该院在围绕突出坚定理想信念抓实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发展、突出重塑形象威信加强法院机关和队伍建设等10个方面“下猛药”,围绕狠抓教育灌输、深化精神培育、强化制度约束、纯正司法作风、选人用人等制定“铁规矩”。既注重把近年来法院纪检监察工作行之有效的做法固化下来、常抓常新,又围绕中心任务发挥服务保障作用等方面丰富实践、推陈出新。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委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纪律约束规定,常按“提示音”,细化推广“合力推动、渗透养成、长期建设”措施方法,大力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有效规范了广大干警执法办案的言行,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民法院“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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