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任免职人员名单
26.11.2015 12:07
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15年11月19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
免去:吴一坚的陕西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
(二)
任命:
冯华、杨明德、张译允、邓世军、赵学玲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葛迪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焦玉珍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行政审判庭庭长;
王秋菊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
赵合理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刘雁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审查庭庭长;
魏西霞为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
免去:
付春贤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秦安祥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杨小雄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邓世军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二庭庭长职务;
刘雁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余洋、熊继成的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张丰云的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第一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三)
任命:李江峰为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王英杰、倪建军、郭继武、赵忠益、曹运良的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段高根的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责任编辑: 冯涛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6.11.2015 12:07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本次常委会会议是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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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平壤7月28日电(记者王宾)7月26日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