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环保局购置北山公园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设备变更公告
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受 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环保局 委托,就关于 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环保局购置北山公园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设备 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活动,项目编号为 YKZC2015-076-G076A 。因在公开招投标会议中,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故现将此项目进行延期,延期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环保局购置北山公园地震应急避难场所设备
二、项目编号:YKZC2015-076-G076A
三、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1]包.
2、招标范围: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四、招标项目现场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22日至 2015年7月30 日(对外办公时间)
2、报名地址: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03室(阳泉市开发区大连西街173号)
3、报名必须携带以下证件,否则不予受理:(1)有效的营业执照;(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以贴花为准);(4)开户许可证;(5)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6)联合体投标须携带联合投标协议书原件及联合体各方相关证件。
以上证件除授权委托书外,均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份(以上证件只作为报名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资格审查以招标会议现场审查为准)
4、招标文件款的缴纳时间:2015 年7 月22 日至 2015年7月 30日;
4.1缴纳金额及方式: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4.2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400元
投标供应商汇款必须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中的开户行和账号)汇出;
接受汇款账号:开户名称: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开 户 行:阳泉市郊区康达分社
帐 号: 403072010300000006626
汇款时,请注明招标文件编号。 未在规定的时间和其它形式的缴纳方式均无效。
5、 特别提醒: 有关事项的变更将以公告形式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变更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五、接收投标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8月19日上午8:30-9:00 ( 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2、地点: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五楼会议室
六、开标时间、开标地点:
1、时间:2015年8月19日上午9时整 ( 按照开标时间准时参加,迟到者按自动放弃本次招标)
2、地点: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七楼会议室
七、采 购 人: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建设环保局
地 址:阳泉市开发区大连路管委会机关楼209室
联 系 人:张建民 联系电话:13935338186
集采机构: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阳泉市开发区大连路管委会机关楼 邮政编码:045000
联 系 人:李 敏 电话及传真:0353-2292843 邮箱:[email protected]
八、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九、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一)具备以下有效证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以贴花为准);4、开户许可证;5、联合体投标须携带联合投标协议书原件及联合体各方相关证件。
(二)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产品为国家税务总局设有固定装置免税车辆图册中的产品;2、工信部汽车公告;3、投标电源车整车及其他所涉及到的投标产品应为3C认证产品的,必须为3C认证产品;4、经销商需提供投标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证明或授权书;5、投标人或制造商应提供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以及行业的强制性标准;6、投标电源车要通过整车产品定型检验;7、投标人应提供本条款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并附于招标文件中。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质审核以评委会现场审核为准。投标时必须携带本招标文件要求证件的副本原件。
(三) 其它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2、投标时,提供主要产品的原厂家授权书原件及原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原件附于投标文件正本内)。
3、本项目预算: 人民币336万元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500kw~520kw移动电源车 | 台 | 1 |
2 | 200kw~240kw移动电源车 | 台 | 1 |
3 | 小型柴油发电机组 | 台 | 5 |
4 | 抢险应急照明灯塔 | 台 | 3 |
5 | 移动照明灯 | 台 | 1 |
阳泉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