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安全防护设备谈判公告

01.09.2015  17:31

        阳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安全防护设备竞争性谈判公告

        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就阳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安全防护设备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 项目编号:2015-351-J059A
  • 项目名称:阳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安全防护设备项目
  •         三、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网上发售时间:2015年9月2日起至2015年9月11日止

            (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30,公休日除外。)

            2、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谈判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说明:购买谈判文件一律采用公对公账户汇款、转账形式购买,汇款账户名称必须与购买单位名称一致。谈判当天,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携带公对公账户汇款、转账凭证原件至开标地点,凭此凭证参与谈判活动。

            采用汇款、转账方式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将《登记表》(见附件)填写完整后连同汇款凭证扫描件发至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邮箱地址。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后,即可发送谈判文件至供应商邮箱。

            3、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五、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5年9月28日下午15:30时

            2、开标地点:阳泉市财政局八楼会议室(阳泉市桃北中路18号)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阳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地址:阳泉市南大街276号

            联系人:王尚举联系电话:0353-2958788

            集采机构: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阳泉市桃北中路16号

            项目联系人:王娟电话及传真:0353-6669036

            开户名称:阳泉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开户银行:建行山西省阳泉市业务经营部

            帐号:14001638608050503744注:本谈判文件所表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预算金额

    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元整(¥:460000元)

    2

    报价人应具备的特定要求

    见采购需求,质保期一年

    3

    报价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本项目采用资质后审原则,资质审查以谈判小组审查结果为准。谈判时报价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正本须提供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正本须提供原件);

    3、★报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报价人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按照本表序号2“报价人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

    6、★由会计师事务对报价人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谈判时间为上半年的提供上年度或上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均可,谈判时间为下半年的须提供上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7、★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

    8、★能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一年内报价人任意一次交纳了社保金的凭证复印件(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四险任意一种);

    9、★报价人无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六部分);

    10、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4

    报价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

    本次谈判报价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1、★报价函(在报价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报价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报价无效;正本须提供原件);

    2、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

    3、★报价人资格声明;

    4、★报价一览表;

    5、★主要技术指标和运行性能的详细描述;

    6、★技术规范响应及偏离表;

    7、★服务方案

    5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注:本表内容与报价人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1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设备

    1.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安全防护设备由1个多功能充电箱、8个前端预警器、5个便携式报警器、1个

    车载报警器组成。

    2.多功能充电箱:

    充电箱应能防水、耐压,并具有自动伸缩的电源线,以车载充电或者室内充电的形式为报警设备充电,应安装单向轮、万向轮等滑轮机构。

    重量:≥15kg

    预警方式:声音

    通讯频率:433Mhz

    通讯距离:与每个预警传感器间700m-800m

    电池:3.7V1200mAh可充电锂电池,应符合GB/T18287的规定,

    充电电压:12VDC

    充电时间:3小时

    满电后工作时间:≥30小时

    工作电流:22mA

    使用温度:-40℃~+80℃

    相对湿度:10%~95%

    外壳材质:ABS

    1. 前端预警器:

    通讯频率:433Mhz

    通讯距离:700m-800m

    电池:3.7V360mAh可充电锂电池

    充电电压:220V

    充电时间:2小时

    满电后工作时间:12小时

    工作电流:25mA

    休眠电流:200uA

    使用温度:-40℃~+80℃

    外壳材质:聚碳酸酯

    闪光报警功能夜晚200m外清晰可见

    体积:预警传感器160mm(直径)x30mm(高)

    声音:预警器警示音响不低于120分贝

    正常工作状态为黄色闪光,闪光频率应为40次/min~75次/min,亮暗时间比为1:1~1:10;

    报警状态为红色闪光,闪光频率应是正常工作状态的1.5~2倍,亮暗时间比为1:1

    声压:预警器音响报警声压级不小于80db,报警器音响报警声压级不小于70db。

    1. 便携式报警器:

    预警方式:声音、振动、声音

    通讯频率:433Mhz

    通讯距离:700m-800m

    电池:3.7V1800mAh可充电锂电池

    充电电压:4.5VDC

    充电时间:3小时

    满电后工作时间:≥40小时

    工作电流:22mA

    使用温度:-30℃~+80℃

    声音:警示音响不低于80分贝

    外壳材质:ABS

    体积:95mm(长)x50mm(宽)x28mm

    (不包含天线)

    1. 车载报警器:

    预警方式:声音、闪光

    通讯距离:700m-800m

    使用车载电源,配有车载电源接口

    声音:警示音响不低于120分贝

    外壳材质:ABS

    闪光报警功能夜晚200m外清晰可见

    7套

    2

    反光锥形锥桶

    原料:橡胶,底部装沙子

    规格:≤700*400*400mm

    重量:≤3.5KG

    3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诱导警示屏

    可红黄双色显示内容

    显示尺寸:≥800mm*800mm

    壳体:防雨密封金属外壳

    防水等级:IP65

    字数:4个(满屏)

    显示屏像素亮度:≥5000mcd/㎡

    显示视角:水平45º,垂直30º

    单元板:高亮单红防水单元板

    显示单元寿命:10000小时。

    电源:12V高性能充电电池

    充电电源:220V交流,12V直流(车载),可边充电边工作

    满电可用时间:≥10小时

    平均功耗:72W

    控制卡:wifi控制卡,手机编辑显示方式及内容,操作简单方便。

    支架:金属支撑架,结实,稳定。

    高度:支架90CM-120CM可任意调节

    总重量:≤16KG(单双面会有差异)

    使用环境温度:-30℃~+80℃

    可视距离:≥200米

    外观要求:左右屏体之间无导线连接

    要求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诱导警示屏”具备“国家道路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实验检测报告

     

     

            附件:

            领取谈判文件登记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供应商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办公)

     
     

    邮箱地址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