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中水工程谈判公告
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中水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市财政局委托,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中水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参加。
1.谈判编号:2015-104-J023B;
2.购买时间:2015年6月10日—2015年6月16日(节假日除外)
3.阳泉市人民检察院电话及联系人:0353-2138307张延亮
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353-6669036王娟
4.涉及本采购项目技术部分问题的咨询请与采购单位(阳泉市人民检察院)联系;涉及本采购项目商务部分问题的咨询请与采购中心联系。
5.谈判时间:2015年6月29日下午15:30时地点:阳泉市财政局八楼会议室
6.现场答疑时间:2015年6月24日上午9:00时地点:阳泉市人民检察院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质审核以谈判小组现场审核为准
8.购买谈判文件须知:
(1)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叁佰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2)购买谈判文件一律采用公对公账户汇款、转账形式购买,汇款账户名称必须与购买单位名称一致。
(3)谈判当天,参与谈判的供应商携带公对公账户汇款、转账凭证原件至开标地点,凭此凭证参与谈判活动。
(4)采用汇款、转账方式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请将汇款凭证扫描后发至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邮箱地址,并标明需要购买的谈判文件名称与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固话)、邮箱地址。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确认后,即可发送谈判文件至供应商邮箱。
(5)开户名称:阳泉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帐号:14001638608050503744
开户行:建行山西省阳泉市业务经营部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
阳泉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O一五年六月十日
第二部分:资质要求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报价人应具备的特定要求 | 无 |
2 | 响应性文件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
3 | 报价人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 | 本项目为资质后审,开标当天必须携带所有资质文件原件。开标时以下证件均带副本原件。 本次谈判报价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报价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报价人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5、★按照“报价人应具备的特定资质要求”规定提交的相关证明文件; 6、★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7、★报价人无违法记录声明; 8、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4 | 报价人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 | 本次谈判报价人应按下列顺序提交商务技术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1、★谈判函(在谈判函中除可填报项目有关内容外,对谈判函的任何实质性修改,将导致无效); 2、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一个完整的案例资料为: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复印件); 3、★报价人资格声明; 4、★报价一览表; 5、★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
项目明细表(概算300000元)
备注:设备质保期三年,中水水质应符合国家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的规定。用于室外绿化用水、浇洒路面、汽车冲洗用水等。
序号 | 设备名称 | 功能 | 单位 | 数量 |
1 | 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 | WA-A3-2多级生物接触氧化反应、处理水量2立方米/小时、曝气机功率0.75KW | 个 | 1 |
2 | 调节池 | 玻璃钢结构16m³、有效容积11.8m³ | 个 | 1 |
3 | 中水池 | 玻璃钢结构16m³、有效容积11.8m³ | 个 | 1 |
4 | 污泥浓缩池 | 玻璃钢结构16m³、有效容积11.8m³ | 个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