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城区:情法并用调解欠款案
19.01.2016 11:07
本文来源: 法院
本网1月19日讯(王涛)近日,阳泉市城区法院审监庭成功调解一起300万元借款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对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表示感谢。
2002年,阳泉市某超市与中国银行阳泉市分行签订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3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5.841%。至2013年12月,此笔债务几经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太原办事处,又被转让给原告经贸资产公司。债权转让后原告曾多次催款无果,最终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某超市偿还全部借款及利息。
2015年11月3日,阳泉市城区法院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对案件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耐心地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意见,被告也对借款数额和事实均未提出异议。承办法官认为此案以调解为宜,当即组织双方面谈,释法析理。某超市耐心听取了承办法官的讲解后,表示愿意先支付10万元,剩余借款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全部偿还。至此,这起长达十年之久的借款纠纷一案得到了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武文静本文来源: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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