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城县人民法院所需监控设备项目公开招标的变更公告
阳城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阳城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关于“阳城县人民法院所需监控设备(编号YZC2014GK-58)”公开招标项目,根据实际情况,现将招标文件中“监控设备”部分要求变更如下:
1、交换机原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千兆以太网交换机,传输速率10/100/1000Mbps,可堆叠, VLAN支持基于端口的VLAN;支持基于MAC的VLAN,支持GVRP,支持GUEST VLAN”变更为“48口千兆以太网交换机,传输速率10/100/1000Mbps,可堆叠, VLAN支持基于端口的VLAN;支持基于MAC的VLAN,支持GVRP,支持GUEST VLAN” 。
2、LED滚动屏原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像素组成:1红;像素间距:<4.75(mm);像素密度点/㎡:44321; 亮度cd/㎡≥200;功耗W/㎡900;重量kg/㎡:30;驱动方式 异步;显示内容:文字图像;支持U盘与网络功能”变更为“像素组成:1红;像素间距:<4.75(mm);像素密度点/㎡:44321; 亮度cd/㎡≥200;功耗W/㎡900;重量kg/㎡:30;驱动方式 异步;显示内容:文字图像;支持U盘与网络功能的单色屏(红)”。
原招标文件“开标时间:2015年1月5日9时;投标时间:2015年1月5日8时30分至9时。”变更为“开标时间:2015年1月13日9时;投标时间:2015年1月13日8时30分至9时”。
其它事项不变。
阳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