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检察院临汾市检察院阳光检务大厅及主大门项目招标公告
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就临汾市检察院阳光检务大厅及主大门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为该项目的施工提供劳务、材料、施工设备、检验和服务。
一、项目名称:临汾市检察院阳光检务大厅及主大门项目
二、项目编号:临政采招[2015]2号
三、1.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临汾市检察院阳光检务大厅及主大门项目
(2)施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招标范围:建筑、安装、装修等附属工程施工招标(6)质量要求: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7)工期:合同签定之日起150天
2、资质要求: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3.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开标时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1月9日至1月23日北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
2、投标文件发售地点: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313室(滨河路锣鼓桥北500米路东)
五、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复印件。开标时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六、现场勘察和招标答疑会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和建设单位联系进行现场勘察。
建设单位于2015年1月26日北京时间上午9时会组织投标人进行招标答疑。
联系人:焦蕾电话:13103573777
七、开标时间:
招标人将于2015年1月29日北京时间上午9:30时在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1室公开开标,邀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
开标时,各投标人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原件,投标人、项目经理以及技术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以及本次投标所报项目班子的岗位证书原件,以备核查,以证实其投标资格和业绩的真实性。
招标人: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临汾市尧都区鼓楼东大街88号
联系人:冯晓丽
联系电话:0357-338366115003570347
临汾市政府采购中心 | |
2015年01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