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司法确保审判公正

30.03.2016  13:48

根据省高院统计结果,2015年,长治市两级法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生效裁判文书14667件,其中市中院公布4991件,均居全省第一。这是此项制度实施以来,长治市两级法院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数量连续两年位居全省第一。

推进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公开制度,是人民法院主动适应信息化时代新要求,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新期待的重要举措,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是司法公开三大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扎实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工作,长治市中院克服困难,认真落实,以裁判文书上网促办案质量提高,推动阳光司法工作向更高层次发展。

裁判文书上网倒逼司法公正

长治市两级法院将案件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公开在网上,从而使公众对个案处理的公正性有了直观的认识,避免一些由于不公开造成的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的误解,对法官也是一种很好的保护。该市法院将裁判文书上网公开,还可以形成一种倒逼机制,促进法官司法水平的提高。同时,裁判文书特别是执行文书的上网,还可以与其他执行联动惩戒机制形成合力,震慑不守法的人,提高全社会诚信守法的意识。

刚性要求生效裁判文书上网公开

长治市中院制定了《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明确了公布的范围、程序和规范要求,以及审判执行部门、案件管理部门和信息技术部门各自的职责。市中院案件管理局每月对各基层法院和中院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的裁判文书上网情况进行通报,对上网及时,文书质量高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进行表扬,对上网数量少、文书瑕疵多的予以批评,对存在的问题归纳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市中院还将裁判文书上网数量作为对各业务部门和各法官考核评价的一项重要指标,特别是在司法改革法官入额考核中,文书上网情况也是其中一项考核内容。

着力提高裁判文书制作水平

为保证裁判文书上网有更好的效果,长治市中院对文书质量严格把关,要求在制作规范的基础上,特别要加强文书说理,对争议较大的重要证据必须在裁判文书中阐明采纳与否的理由,对各方当事人的诉辩主张必须说明支持与否的理由及依据,对律师依法提出的辩护意见未予采纳的,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说明理由。市中院定期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在全市“十佳五十优”裁判文书评选中,专门邀请了省高级法院的资深法官和山西大学的知名法学教授担任评委。

 

近年来,全市法院法官的裁判文书制作水平不断提高,市中院一名法官在最高法院组织的优秀裁判文书评选中获奖,市中院和基层法院多人在全省裁判文书评选中获奖。(山西法制报记者 张都锁 通讯员 李晓平)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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