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阳光农廉网络公开工作自查自纠制度

10.06.2014  22:56

太原阳光农廉网络公开工作自查自纠制度

(试 行)

 

1、阳光农廉网络公开工作有关单位,要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纠正。

2、自查自纠内容为公开资料是否按时报送、认真审核、及时上网,群众咨询反映的问题是否热情接待、认真答复、扎实解决,群众集中反映本部门的有关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办事效率等问题是否改正到位。

3、要通过走访管理服务对象、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开展现场咨询等方式进行自查自纠。

4、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收集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整理、归类,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自查自纠过程查找出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5、坚持自纠与他纠相结合,对于群众直接反映和上级批转给本单位网络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拿出整改方案,及时整改到位。

6、自查自纠中涉及的问题隐瞒不报,不采取措施纠正、整改的,一经发现,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领导的责任,涉及违纪违法的问题,移交相关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