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气象局关于启用防雷工程资质网上审批工作的通告

03.03.2016  19:19

各防雷工程专业资质企业及拟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资质企业:

为落实国家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防雷工程资质行政审批工作,按照中国气象局要求,全国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网上审批平台已启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具有外网受理资质申请和对资质认定结果向社会公开的功能,可以满足社会各界查询需求。气象行政审批平台网站访问地址如下:

http://www.cma.gov.cn

二、系统按照《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和《防雷工程专业资质认定细则》的要求,对受理时限进行了规定。每年3月1日-31日、11月1日-30日,可以受理新申请企业提出的资质认定申请。延续已有防雷工程资质的,应在资质有效期到期前3个月录入系统(录入时间距到期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未按照要求操作的,系统将自动删除该企业资质。

三、关于网上审批的要求

1.资质申请企业,务必做到联系电话准确,企业信息真实、准确、有效。

2.启用网上审批后,企业仍需向注册所在地市级气象主管机构提交防雷工程资质申请的纸质材料。

特此通告。  

山西省气象局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