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全省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企业)双随机抽查结果通报
2016年全省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企业)
双随机抽查结果通报
根据《山西省气象局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办法》要求和省局重点工作安排,省局从全省11地市局中随机抽取晋中、阳泉、临汾市气象局为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企业)
随机抽查对象。晋中、阳泉、临汾市气象局根据省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于10月15日前完成双随机抽查工作并向省局报送抽查结果。现就随机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企业)双随机抽查工作要求:
(一)此次防雷安全抽查工作实行双随机抽查机制,遵循职责法定、权责明确、公开透明、公正高效、协同推进、信用约束的原则。
(二)双随机抽查对象主要为各单位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企业),具体负责抽查的执法人员由各单位上报的本市范围内气象执法人员库中随机抽取。
(三)随机抽查内容主要包括: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是否符合使用要求;是否按要求开展了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工作;负责检测的单位名称及是否具有相应的资质;易燃易爆场所、矿区的防雷装置设计是否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擅自施工;防雷装置是否未经当地气象主管机构验收或者未取得验收文件擅自投入使用。
(四)随机抽查以检查相关许可证书、检测报告书等为主。对随机抽查发现的防雷安全隐患,要依照相关规定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做好后期监管工作。
二、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企业)双随机抽查工作结果通报
(一)此次防雷安全随机抽查对象共涉及3个市、31个县(区、市)的446家防雷安全重点单位(企业)。其中:油库、加油站、加气站、输气站等企业:245家,规模以上防雷企业:56家,煤矿集团(煤矿)、煤炭运销集团等企业:55家、民爆器材公司(炸药库)、烟花爆竹公司、烟火燃放、公司等:27家,危险化工企业:16家,电厂、电站、热电公司等:10家,大、中、小学校:26家,机关事业单位:11家。
(二)各检查组对防雷安全重点单位随机抽查中,以检查相关许可证书、检测报告书等为主。抽查过程中,严格遵循职责法定、权责明确、公开透明、公正高效、协同推进、信用约束的原则,对不符合防雷安全要求的单位均下发了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此次抽查重点防雷安全合格单位348家,下发整改通知书89家,有9家单位由于其他原因前期已停产。
三、防雷安全抽查中存在的问题及要求
从这次防雷抽查情况来看,大多数防雷重点单位(企业)的领导防雷安全意识较高,责任处室明确,管理制度齐全,并把防雷安全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来抓,但也有少数单位的领导对防雷安全工作认识不到位,没有树立起防雷安全是公共设施安全的意识,防雷安全认识有待提高。
全省各级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山西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认识到防雷减灾与公共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树立抓防雷减灾安全就是抓安全生产的理念,把防雷减灾安全常常记在心里,抓在手上,切实落实好防雷减灾安全责任,避免雷电灾害事故的发生。
山西省气象局
二〇一六年十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