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建成区燃煤锅炉清零

29.07.2016  17:33

本报讯 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导组办公室近日提出《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二十条强化措施》,要求各市人民政府集中精力组织实施“三个清零”、推进“九大工程”、落实“六个严禁”、抓好“两个预警”,确保完成国家下达的空气质量考核目标任务。

 

实施“三个清零”,即建成区燃煤锅炉全部清零、黄标车全部清零、建成区露天烧烤全部清零。推进“九大工程”,即推进火电超低排放改造、完成重点行业排污提标、实施臭氧“削峰”、 推进“煤改电”、 推进清洁能源替代、严控劣质煤入市、控制施工场地抑尘污染、完成油品升级、推进重点区域综合整治。落实“六个严禁”,即严禁建成区范围内黄标车通行、严禁市区冒黑烟车辆上路、严禁市区运输车辆抛洒、严禁城市建成区新建燃煤锅炉、严禁秸秆垃圾等废弃物露天焚烧、严禁土小企业死灰复燃。抓好“两个预警”,即突出抓好重污染天气预警、突出做好非优良天气预报及分析。

 

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领导组办公室要求,各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自查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差距、重点工程推进的差距,坚持问题导向,列出问题清单,找准影响辖区环境空气质量的主要因子和突出短板,制定切实可行整改工作方案,把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责任落实到每一个部门、每一个单位、每一个项目、每一个责任人,确保完成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王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