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加强开学疫情防控 各学校验收不合格不得开学
秋季开学在即,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疫情防控工作部署,8月19日,太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开学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市、区)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压紧压实防控责任、落实落细防控措施、抓牢抓实开学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完善疫情防控应急管理机制,保证机制正常运行,发生突发事件要能够立即启动,快速有效处置。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加强校园及周边重点区域、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巡查,每天需有1名党政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要进一步细化完善校园管理和人员管控方案,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校舍一律不得租赁给其他机构组织培训等活动,学校暂缓进行所有大型聚集性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人防、物防、技防相关措施和设施,学校安排的校内活动、校园维修等工作,要严格落实人员实名登记、体温和健康监测、“健康码、行程卡”查验等制度。要全面梳理入校、教学、活动、就餐、放学、住宿等环节,及时加固薄弱环节、补齐短板漏洞,做到无死角、无遗漏、无盲区。
要持续跟踪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分类精准掌握暑期留校、离校、外出实习实训师生健康状况和行程轨迹,建立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师生“一对一”沟通联络和排查机制,严控师生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现在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暂缓返校。要“一人一档”建立健康信息台账,做好校内、校外各类人员的健康监测。要充分利用暑假“窗口期”对校园环境基础设施、住宿安全、校车安全、供水、供电、消防、危险化学品、校园周边环境等各个方面进行大排查,全面整治消除各类风险隐患。要加强对教室、宿舍、办公室、食堂、运动场馆、图书馆、洗手间等重点区域场所的清洁通风和消毒。
根据国家、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开展12—17周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工作,高中阶段学生第一剂新冠疫苗接种工作已全面启动,其余学段学生接种工作将陆续开展。2021届高三应届毕业生由原毕业学校负责组织开展疫苗接种相关工作。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各级各类学校及早谋划秋季开学工作,按照“一校一策”原则,细化完善秋季学期开学返校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落实错时错峰错区域返校要求,科学合理确定学生返校批次和时间。要继续落实“一校三专班”保障机制,与属地社区、公安、卫健、医疗等部门做好对接,对开学防控工作和应急处置进行实战推演,全面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开学平稳有序。及早做好开学物资保障,尽快做好隔离场所储备工作。开学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继续统筹教育、卫健、疾控、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属地各级各类学校开学条件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开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