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委防总工作组对大同市防洪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行督查
本站讯 按照国家防办《关于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全面排查防洪风险隐患的通知》(国汛办电【2016】94号)要求,6月26日—27日,海委防总秘书长、海委副主任翟学军一行在省防办主任龚孟建、市防指副总指挥、政府副秘书长梁全胜等同志陪同下,对大同市灵丘县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预警监测设施运行情况、群测群防体系建设情况以及新荣区淤地坝进行了现场检查、抽查和质询,并在灵丘县防汛指挥中心听取了省、市、县三级工作汇报。
梁全胜副秘书长首先代表大同市防指汇报了全市防汛工作开展情况,着重汇报了全市防洪风险隐患排查情况和整改情况,市防指排查出的防洪风险隐患有23处,目前已整改20处;历史遗留未整改的防洪风险隐患有9项,其中南郊区3项,广灵县1项,天镇县2项,左云县1项,市直水库2项。他指出,历史遗留防洪风险隐患问题,市防指已要求所在县(区)防指积极争取资金,力争早日治理,一时难以治理的要建立上下游联动机制,要强化报汛预警责任制落实,要明确转移路线及地点,要进行撤避演练。
龚孟建主任首先汇报了我省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全省防汛工作情况,重点从抓防洪演练,增强警醒意识;抓隐患整改,坚持挂牌督办;抓山洪防御,确保准确预警三个方面作了详解和再部署。
灵丘县对山洪灾害县级非工程措施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隐患整改等方面情况作了汇报;新荣区对淤地坝防汛责任人、责任制落实、汛期值守和区生态建设方面工作作了汇报,督查工作组给予肯定。
听取汇报后,翟学军副主任首先对省、市、县防汛工作给予了客观评价:一是排查风险隐患,领导重视;二是落实总理批示,行动迅速;三是基层山洪监测,基本到位。同时他强调指出,对未整改的防洪风险隐患要加大整改力度、加快进度,对一时没条件治理的防洪风险隐患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预案,对搞好防汛工作要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保障措施,强化应急值守。
最后,大同市防指成员、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分别作了表态发言,一定要按照督查工作组领导的要求,进一步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对防洪风险隐患进行一次再排查再检查,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来源:大同市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