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对山西闻喜宏富镁业有 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问题实施挂牌督办的通知
晋环发〔2015〕143号
运城市环保局,厅机关有关处室,省环境监察总队:
最近,省环保厅在环境执法后督查时,发现运城市山西闻喜宏富镁业有限责任公司存在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为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督促企业尽快解决环境违法行为,根据环境保护部《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环办[2009]117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管理办法》(晋政办发[2010]99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厅决定对山西闻喜宏富镁业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挂牌督办。挂牌督办时间为一个月(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省环保厅已经对该企业提出了停产整改要求,请运城市环保局坚决予以监督落实;停产整改措施仍然不能落实的,省环保厅将对该企业所在的县实施除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项目以外的新、改、扩建项目停止环评审批,直至问题得到解决。
联系人:杨玉民、葛仲虎
电 话:0351-6371063
附件:山西闻喜宏富镁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案件的基本情况和督办要求
山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1月13日
附件
山西闻喜宏富镁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
违法案件的基本情况和督办要求
基本情况:该公司15000吨/年金属镁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环保部门多次督办后仍违法生产。
督办要求:你市和闻喜县环保局要采取措施,监督企业立即停产,在未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和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前,不得恢复生产。
督办时限:2015年12月31日前。
抄送:闻喜县环境保护局,山西闻喜宏富镁业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