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多多 人民币外形钱包涉嫌违法

23.06.2014  10:22

    

    近日,在千峰北路瓦窑村附近一个小超市内,出现了一种“人民币”钱包,由于价格低廉,样式个性,受到一些人的喜爱。殊不知,制售这种“人民币”钱包是违法行为。依据《人民币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的,属违法行为。

    记者在这家超市看到,货位上摆放了很多款“纸币”钱包,除了钱包,还有笔袋。除人民币外,还有港币、美元、英镑等钱币的图样。其中最吸引人眼球的是100元和50元的“人民币”钱包,这些钱包比真实的人民币稍大,颜色和图样与人民币极其相似。这些钱包使用的是一种无纺布材料,每个售价只有20元左右。由于价格便宜、设计特别,远处看去像是一沓沓的钱币摆放在那里,所以吸引了不少客人。

    对于商家出售“人民币”样钱包的行为,黄河律师事务所杨贵明律师认为,我国对于人民币图案的使用有严格的管理和规定。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人民币管理条例》的规定:制作、仿制、买卖人民币图案(放大、缩小)是明令禁止的,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在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案均属违法行为。“人民币钱包”属于“其他商品”范畴,在钱包上私自印制人民币图案并销售,由工商管理部门对于生产者和销售者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也要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