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教育局市直学校保安服务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山西东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市教育局的委托,对长治市教育局市直学校保安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竞标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 长治市教育局市直学校保安服务
二、项目编号: DPZB20150417-2号
三、谈判内容:
注: 年管理费用实行总价包干制;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服务名称 | 计量单位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元/年) | 备注 |
长治市非教育系统学校 保安服务 | 年 | 2 | 378000 | 满足学校安全保卫工作 |
1、具体采购数量可能有变化,以合同数量为准。所采购的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地点:各服务学校。
4、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四、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需要的特定资质要求:
具备相关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五、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报名时须带的相关资料 : 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及本项目相关的特定资质证件, 上述材料的有效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时间:2015年7月6日至7月1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治市粮食局招待所506室。
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谈判文件。
七、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长治市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长治市紫金西街
采购人联系人:冯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355-205852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西东蓬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点:长治市长兴中路66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杜晓霞
采购代理机构电话: 18735530179/13934296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