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学院练琴房装饰工程谈判公告
山西华奥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学院委托,对采购人长治学院练琴房装饰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密封谈判。
一.项目名称:长治学院练琴房装饰工程
二.项目编号:HATGC2015007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采购共一包:报价人可以对其进行报价,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长治学院练琴房装饰工程采购预算:252002.48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质量要求 | 备注 |
1 | 长治学院练琴房装饰工程 | 合格 | 见招标文件 |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范围包括:本工程清单全部内容
3、工期:40天
4、工程地点:长治学院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不含壹级)的施工企业。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五.所投产品要求: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规费计取证书、开户许可证、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证明)、投标人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及上述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两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22日(北京时间8:3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华奥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29号省直贸易大楼501号)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谈判文件销售不退
4.开户行、账号及联系方式
收款单位:山西华奥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山西省太原市迎泽支行
账号:0502121109200292696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18435158880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9月23日上午9:00
地点:山西华奥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学院
联系地址:长治市城北东街73号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电话:13096563800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华奥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太原市迎泽区迎泽大街229号省直贸易大楼501号
项目联系人:高先生
电话及传真:18435158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