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城区法院依法强制腾房

21.01.2015  11:53

本网讯(记者 侯成丽 通讯员 刘凯)前夫不但不履行离婚协议,还强占房屋。近日,长治市城区法院执行局依法强制执行了一起返还财产纠纷案件,将被执行人占住的房屋腾出交付申请执行人,顺利执结了该案。

申请执行人吉某与被执行人郎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育有一子。2010年4月,双方以郎某之名购买了市区某小区内住房一套。后因感情不和,双方于2011年10月协议离婚。离婚协议约定:儿子由吉某抚养,郎某按其收入的相应比例承担子女抚养费;小区内住房由吉某和儿子长期居住,将来房屋产权由儿子继承。双方离婚后,吉某与儿子共同在此房屋中生活,而郎某在支付两个月子女抚养费后就再未支付。2013年11月的一天,郎某到吉某家中与吉某发生争执并将其打伤住院。吉某出院后,发现房屋门锁已被郎某更换,后吉某以郎某未履行协议离婚时达成的财产分割及子女抚养协议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郎某腾出现占住房屋。

法院经过审理,判令郎某依法履行协议约定,腾出房屋并交付吉某。判决生效后,执行法官在多次和被执行人沟通无效后,法院决定强制执行腾房。

 

执行当天,执行人员到达现场后,郎某依然不肯搬离。执行人员一方面安排开锁公司人员更换房屋门锁,另一方面继续做郎某工作,告知其若仍拒不配合执行,可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郎某这才收拾物品离开了房屋。执行法官随后将更换的门锁钥匙交给了吉某。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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