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311元 全省第一
强村富民 开辟农民增收新渠道
去年,长治市以农民增收为核心,扎实推进全市“三农”工作。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311元,位居全省第一位。今年,长治市将坚持把促进农民增收作为“三农”工作的中心任务,强村富民,促进农民快速增收,持续增收。
2014年,长治市农民收入再创新高,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首次突破万元大关,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502元,增长11.7%,位居全省第一位,连续5年保持两位数增长,连续5年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幅。
今年,我市将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开发农村二三产业增收空间,拓宽农村外部增收渠道,加大政策助农增收力度,在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加快脱贫、稳定脱贫上下功夫,努力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增加家庭经营性、工资性、转移性、财产性收入。
据了解,今年长治市将继续实施“双十”增收富民工程,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把产业链、价值链等现代产业发展理念和组织方式引入农业,延伸产业链、打造供应链、形成全产业链,并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从产业链增值中获取更多利益;着力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大力发展二、三产业,特别是要把服务业作为农民转移就业的最大“容纳器”,拓展农民就业空间,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要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鼓励农民发展现代物流业和中小微企业,开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发展观光农业和乡村旅游业;增加财政支农资金总量,提高农民特别是低收入农民的直接补贴、低收入保障;优化财政补贴结构和方式,增强农业补贴的针对性、指向性和有效性,促进农民多种粮、种好粮,进而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创新土地流转方式,提高农民土地收益。改革和完善现行征地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直接进入市场,开辟农民增加财产性收入的新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