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县文物旅游发展中心天王寺附属建筑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长子县天王寺附属建筑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子县文物旅游发展中心委托,对长子县天王寺附属建筑修复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长子县天王寺附属建筑修复工程
2、项目编号:DHSXFGS20141204
3、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4、工程概况:
天王寺,位于长子县成南大街东侧,整体坐北朝南,处在黄金中心地段。中轴线现状由南向北依次排列:中殿(过殿)、后殿两座主体建筑,而山门仅存基础。
序号 | 项目名称 | 面积(m2 ) |
1 | 山门 | 110.90 m2 |
2 | 东西配殿 | 396.75 m2 |
总面积 | 507.65 m2 |
5、工期:320日历天
6、质量:合格
二、招标内容
长子县天王寺附属建筑修复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国家(省)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三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经理须具有山西省文物局颁发的项目经理从业资格证;
4、提供近期(投标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投标人在近3年内没有发生过腐败和欺诈行为和履约中的不良商誉行为,投标人近3年内无经济诉讼案件的发生,投标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大诉讼案件,发生重大失误。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
1、报名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资格证书;近期(投标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上述材料的有效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2、招标文件发售
时间:2014年12月30日至 2015年1月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售价: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子县文物旅游发展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书勤 联系人:韩女士 张女士
电 话:15803453080 电 话:18735530179 18636858061
2014年 12 月30日